习近平在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之所以重要且意义重大,在于这是中共第五代领导第一次直面民主问题,可谓打开了一道戒门。在习近平看来,“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就形式来看,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彩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就内容来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概而言之,习意欲构建的“中国式民主”,形式上不同于西方的选票,内容上更倾向于将选举阶段的民主与治理阶段的民主切割开来,协商民主所要克服的,正是西方民主形式主义的部分,完善的也正是中国治理阶段的民主。

在习近平解开民主迷局之前,民间场域围绕民主的争论早已屡见不鲜。一种观点认为,民主只是一个工具性的存在,中国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已然证明,不要民主也可以实现国家的富强和民生的改善,何况西方的民主屡现颓态,便得暮气沉沉,加之民主可能导致的“多数人暴政”以及政局动荡等,是力倡稳定压倒一切的中国所深深忌惮的;与之类似的一种观点,虽然抛开了民主可能付出的政治成本和带来的无穷后患,但却将焦点集中在了中国民众的素质上。所谓的“素质论”,认为中国民众的国民素质并未达到民主所需要的程度,故而即便给了民众选票,也可能成为被政治家操纵,选民将选举的权利变现,政治家获得仕途通达的门票,各取所需,美其名曰的民主选举沦为精美的塑料花,湖南衡阳贿选案等就是最好的说明。此一观点,实则在中国由来已久,康有为有“程度未至而超越为之,犹小儿未能行而学窬墙飞瓦”之论,孙中山也主张不给公民以权利,“初次脱去奴隶的地位忽然升到了主人的地位,还不知道做主人的方法,实行民权,所以他们更目无主人,胡行乱为。”只是时代在变,康有为、孙中山所处的时代民智尚未开启,国民素质确跟不上民主的步伐,但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启蒙和进步,还以素质论来反民主,则明显欠缺说服力。
除民主威胁论和公民素质论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即便现有的民主劣迹斑斑,但是民主作为一种普适性的价值观,是势之必然,每个国家每个政体即便民主化的道路不同,但终归都要走上民主这条路。用英国前首相丘吉尔的话说,“没有人声称民主是完美无缺或是万能的。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但是,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既然不得不用它,那么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问题已经不再是要不要民主,而是需要什么样的民主,如何实现民主。时下中国的民主制度,也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与西方三权分立、分工制约的代议制民主全然不同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民主,正在摸着石头过河的习近平应该已经有了底盘和布局。从习近平在政协大会上的讲话不难看出,中国式民主,不会是西方式的民主,因为直接与选举捆绑在一起的西式民主,多数情况下只是保障了选民在选举阶段的自由,投票阶段结束后,选民旋即被抛诸脑后,转而成了被奴役的对象。约瑟夫•熊彼特“选举民主”理论的贡献在于给人们提供了从选举的角度理解民主的思维,把选举定义为民主的本质,但他的理论只不过是传统“代议制民主”理论的一种新解释,是当时对民主制度极度悲观的反映。连熊彼特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在代议制民主下,公民只有在选举的那一刻才行使权力,才是统治者,其他时间都是被统治者。用习近平的话说,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一个问题随即产生:中国式民主如何避免沦为另一种形式主义?西方民主即便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至少在公众看来,有了最好的外在表现形式,即投票选举。而反观中国,即便有民主集中制、民主协商、社会主义民主等,也始终在强调差额选举和党内民主,但因为“选人”的权力始终掌控在少数人手里,党内民主投票也早已沦为形式,故而遭遇的民意反诘比之于西方民主更为剧烈。以差额选举为例,各地贯彻落实并不平衡。有的地方效果较好,但更为普遍的状况是各种“潜规则”在不断干扰正式制度的实行。比如有的地方事先内定好人选,其他人作为陪选者;有的把不具有竞争性的弱者作为差额人选,内定候选人显而易见;除了少数地方搞试点以外,一般不在正职、重要职位中实行差额选举。而且长期以来,中国对抗西方民主的手段都略显拙劣,要么借由喉舌平台挥舞着语言暴力大棒批驳其虚伪性,要么在茉莉花革命、乌克兰危机、泰国政局动荡的关头,将选举政治下的民主打入万劫不复之地。要知道,即便西方民主开始沦陷,或是已经被反复证明为劣质民主,但这也并不代表中国当下的民主制度就是优质民主,就是好的制度。
习近平围绕民主的讲话,重要性也正在于此。首先是策略上的转变。即不再单纯地批评西方民主,而是在承认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主观”。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其次是不再将民主视为洪水猛兽,以接地气、民众容易理解的措辞循循善诱。比如“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要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断言历史将终极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学者法兰西斯•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中对中国政治体制的发展进行了重点分析,作为一个威权政治的典型,中国所提供的范例让福山惊奇不已,他从中国的发展中看到了一种新类型的政治体制,如果能在中国建立很好的法治和对民众负责任的政府,无疑它的效率远远高于民主制国家。但是作为一个日益强大的国家,中国近些年在世界经济史上的发展神话也已遭到质疑,经济的发展与民主的全面实现之间还有着很大的距离。福山对中国政治遗产的兴趣源于一种观念,即民主的实现虽然与经济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但强大的经济实体造就一些新兴阶级的出现,比如中产阶级的出现会更有利于民主观念的传播。作为一个威权国家,中国的优势还体现在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可能会侵害到个体的权利和自由。
虽然福山的“历史终结论”被证伪,其本人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以上对中国政治体制的剖析确也为中国执政者提供了反思民主的某些方向。其一,民主既是形式也是目的,当民本与民主放在同一个天平的两段时,即便是作为目的的民主也应该让位于民本,是为主题和副题的明确切割。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实现了民本,工具性的民主就可以全然不顾,如果民本的最终实现是以迫使民本变质而达至的,那么这种民本也将是摇摇欲坠的、不稳定的。其次,既然是以民为本,不惟票只重实,那么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历来家国观念浓重,思想品德教育强调的是无私奉献,虽然“人民当家作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喊了很多年,但是“人民”始终是一个概念性的存在。所以,“中国式民主”要想具有民主之实,比之于西方民主显示出优越性来,关键要给“人民”松绑,使之具体化,以一个个实体而存在。
习近平在政协会议上的讲话,或许是一个转折点,标志着中国从此走出民主的迷局,有了自己的独特的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道路的“民主观”。当然,讲话只是一个开始,后续地如何进一步充实“民主观”,还有待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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