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占领台湾行院被起诉 魏扬:国家有罪 何不治之?

去年3月18日台湾学生占领立法院、3月23日民众占领行政院两案,台北地检署今日公布分别起诉22人及93人,包括学运领袖陈为廷、林飞帆、魏扬、学者黄国昌等,罪名包括「煽动群众占领立法院」、「冲撞警察」等。当事人纷纷撰文响应,占领行政院总指挥魏扬在facebook表明,会以法院为战场,「在法庭上反诘『国家有罪,何不治之』」。

魏扬表示自己会如之前出庭一样「认『做』不认『罪』」:

参与策划占领行动、拿麦克风呼吁大家进入立法院、在行政院现场拿麦克风主持等等,都是我确实作过的事,我以作过这些事为荣,我不觉得从「公民不服从」的角度出发有任何回避这些事由的必要。重点只有一个:抵抗权的行使,抵抗的原因在于「国家侵犯了民主价值、为了图利特定资本家阶级而欺瞒、剥削人民」,在于我们已经不再能够信任这个前科累累的国家。

・・・如果说占领行动是一种对体制的全面宣战,法院同时也应该是我们的战场,用人民抗命的理念去挑战这个国家之中最替「柔顺的秩序」所服务的机构,在法庭上反诘「国家有罪,何不治之」。一方面是勇于面对作过的任何一件事,另一方面是把司法同时视为斗争之所在,质疑它,挑战它的逻辑,进而夺回它。

同为学运领袖人物的台湾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员黄国昌,被控「煽惑他人犯罪」;他不满当局决定起诉大批学生,形容接受审判的,实际上是总统马英九及其在立法院内的「打手」:

我的态度从未改变:坦然面对,勇敢承担。我如果真的有什么煽惑行为的话,我煽惑的不是犯罪、而是请人民勇敢对抗马政府的滥权、共同站出来挽救台湾几乎坠崖的民主。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竟然起诉这么多勇于站出来的青年学子。在接下来的审判中,接受审判的不是我们,而是马英九及其在立法院中的打手!

陈为廷亦表明会坦然面对诉讼,「做过的事情,我不会回避。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我承担」。但他质疑当局滥诉,并反问为何当日对示威者施以暴力的警员,至今未被追究责任。

将近一年过去,抗争者起诉了118个。但民众告施暴警察、和下令驱离的江宜桦的案子,一个都没被起诉。甚至打人的警察到今天都还没找到。

办民不办官。这显然是司法的不公。

在这里,我要再次控诉检警对加害者的纵放。也请江宜桦别挥一挥衣袖就想走人,请面对司法、面对你的罪责。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