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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跨省抓错人案”二审:由无罪改为1年刑期

青海民警“跨省抓错人案”二审宣判:无罪改为1年有期徒刑2013年11月24日,湖南女子刘丽被警方带走,关押12天后被带到青海调查。后警方核实,是刘丽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今日,西宁中院当庭宣判:撤销“涉案民警张军治无罪”的一审判决;张军治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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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跨省抓错人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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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

涉事民警先游玩湖南 后抓错人

2013年11月24日,湖南籍女子刘丽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时,被警方带走。随后刘丽得知,青海警方认为她涉嫌2012年11月发生的一起盗窃案,当时因她怀孕取保候审,但到期后一直未“及时”到案,所以被列为网上追逃。刘丽在衡阳看守所关押12天后,被责任民警张军治等另外二人带回青海调查。

2013年12月9日,西宁警方发现抓错人,刘丽身份信息是被他人冒用,并公开承认抓错人。在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冒用“刘丽”身份信息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李芳被警方抓获,经确认,为刘丽的嫂子。根据检方调查结果,张军治一行3人于2013年11月28日抵达湖南后,并未及时到耒阳提人,而是于11月29日到12月3日,在湖南境内先玩了一圈。

随后,湟源检方认为张军治的行为涉嫌玩忽职守,于2014年4月2日立案侦查,并于5月13日依法向湟源县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湟源县法院以“罪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西宁市检方表示将提起抗诉。这一举动在当时引发巨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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