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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特首铁粉张震远拖欠商交所员工薪金被判刑

已经破产的前行政会议成员兼前商品交易所主席张震远,拖欠商交所员工近34万港元(1港元约合0.129美元)薪金等,被判入狱6星期。案件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宣判。

裁判官香淑娴称,张震远拖欠员工薪金,判囚9星期,考虑到他认罪,减刑三分一,判入狱6星期。而他无按劳资审裁处判令缴付欠薪,就判入狱12星期,认错后减刑三分一,判入狱8星期。两个刑期同期执行,基于他品格良好,额外扣减刑期2星期,最后判监6星期。张震远获准保释,条件包括现金五千元、不得离港及24小时内交出所有旅游证件。

事发在2013年,一名前商交所高级传讯经理,入禀劳资审裁处追讨5至8月的薪金。审裁官下令张震远向他支付近34万薪金等;但张震远没有按令付款,劳工处2014年发出两张传票起诉他,他早前承认欠薪和没有按劳审处判令支付款项两项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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