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审计署披露, 中央各部门官员在企业、社团兼职问题严重,官员“两栖化”加重了官场廉政风险。对此,陆媒《新京报》7月2日报道称,作为中共政治中心的北京首当其冲启动了“两栖官员”清查,要求现职官员不得在企业、社团兼职,离退休官员兼职者不得领取报酬。

审计报告披露中共官员在企业社团兼职问题严重
2014年以来,中共官员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取酬现象不断被曝出。6月28日,审计署公布了46个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其中通报称,环保部、税务总局等26个部门和单位的103名干部,在审计中被查明违规在所属企业、社团兼职取酬473.18万元。
对此,报道披露,北京已启动对各党政机关离退休干部兼职社团“底数”逐一摸排、清理。当局新近出台的文件规定,离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须本人每年书面报告,同时兼职不得领取任何津贴报酬。针对在职干部,北京明确除特殊情况须审批之外,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应主动辞去兼任的社团领导职务。
在清理干部违规兼职社团的同时,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还将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试点,“强硬”要求现职干部一律不得在试点协会、商会兼职。6月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5个部门下属的30个行业协会,将率先试点同政府部门脱钩。
但在部分特殊情形下,报道称,官员亦可在社会组织“合法”兼职。其中包括,对于在国家、地区、行业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有一定影响,在对外交流交往、维护祖国统一和在社会治安、社会福利、中介组织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且主要领导职务一时没有合适人选担任的情况等。
报道援引北京一市级部门知情人士的介绍称, 在这些特殊情形下,不同级别干部的具体报批程序也略有差异,级别越高越严格。其中,处级干部需要给所在委办局或区县“打报告”,单位领导同意后可兼职。“如果是局级干部,就需要报市委审批。”
据悉,除兼职社团协会外,北京2014年曾专项整治党政干部企业兼职问题。截至2014年9月,先后两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1,189人次和753人次。
而受中共清理官员企业兼职之影响,2014年有超过200家大陆上市公司曾发布独董离任公告,最密集时期几乎每天都有至少一名“官员独董”去职。对此,外界惊呼大陆饱受争议的政商“旋转门”正在遇冷。
附:中共领导干部兼职社团相关规定
当局日前发布《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从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
《通知》明确,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必须确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可兼职1个与原工作业务或特长相关的社会团体职务,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法定代表人,拟连任的需重新审批,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任职年龄界限为70岁。
《通知》重申,退(离)休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时,不得利用个人影响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办公用房、车辆、资金等,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不得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或其他额外利益,确需工作经费的,要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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