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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妓女高呼:重罚嫖客就是谋杀妓女

近日,法国议会通过了一项新的立法,性工作者卖淫不违法,嫖客买春才是违法。本来是出于保护性工作者的目的,结果却遭到了性工作者的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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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街等待嫖客的性工作者(图源:VCG)

经过长达两年的争论,法国议会6日通过一项新立法,规定嫖客买春为违法行为。任何购买性服务的人都将被处以罚款:嫖客首次被抓将被罚款1,500欧元(1欧元约合1.14美元),再犯将被罚款3,750欧元,同时其行为还将记录在个人犯罪档案中。

在法国,卖淫本身并不违法,但围绕卖淫所进行的活动却是非法的,法律禁止拉皮条、贩卖人口和青少年卖淫。此次通过的法案将性工作者视作“受害者”而非犯罪分子,惩罚的对象是拉皮条者和买春者。

目前法国的性工作者总人数约有3万到4万人,但因为传统的站街妓女不再是主流,新兴的网络卖淫行为又难以界定,确切数据无法查实。法新社称,在性工作者看来,国家干预了自己的人权。不少性工作者在法国议会大厦前抗议示威,高呼“处罚嫖客就是对妓女的谋杀!”

该法案由社会党政府提出,目的是制止“购买身体是正常的”这种想法,把性工作者视为受害者,反之嫖客须付更多责任。法例亦不再视卖淫为犯罪,假如性工作者想“转行”,当局会提供经济协助和社会支援,外籍人士还可获得临时居留证,当局预计这转业资金每年的开支为480万欧元。

法例实施后,有不少妓女在议会外示威抗议,表达不满,有人高举“不要自以为释放我”等标语。然而,部分反对法案的议员和性工作者团体担心,嫖客可能会要求性工作者到更隐闭的地方交易,让性工作者的处境更危险。

法国社会学者也援引瑞典严惩嫖妓效果不佳的反例反对该法案:1999年1月,瑞典颁布《禁止购买性服务》法令,规定购买性服务是男性对女性施暴的一种形式,是犯罪行为。嫖客不仅要被罚款,还要被处以至少6个月监禁。该法令一出,站街妓女明显减少。然而瑞典也成为欧洲强奸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严苛的法律被认为并未切实保护女性权益。

与此同时,德国也在考虑效仿法国。德国《图片报》7日称,德国政府日前接纳司法部提出的法律草案:如果嫖客在“明知对方存在个人或经济方面困难,或因生活在其他国家而孤立无援,却加以利用”,与对方进行性交易,就将面临3个月至5年监禁。

自2002年起,德国就将卖淫合法化,不过一直备受争议。有批评人士指责,自从德国将卖淫全面合法化后,德国成了“欧洲最大的妓院”,他们要求出台新法来规范卖淫业。不过,许多德国人对这一新草案提出质疑,“德国职业性工作者协会”成员塔尼娅说,“嫖客根本不可能知道性工作者是自愿还是被迫的。”

所有欧洲国家均会惩治皮条客,而罚嫖的国家只有5个,包括法国在内,最早的瑞典,其后还有挪威、冰岛和英国,目的是希望打击性交易市场需求,从而减少非法人口贩运。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貌似并没有收到特别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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