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狗肉节开幕,天下栏目发出一系列文章,分别从人文关怀、民俗角度、“拜狗教”与“嗜狗族”的缠斗以及尊重公民自由权利方面分别进行论述,各自表达观点。文章一经发出,就引起不少激烈的争论。总结来讲,基本上呈两极的态势,比较中庸温和的观点则是“我不吃狗肉,但是尊重别人吃狗肉的权力”。
选取下面一些精彩评论,供大家讨论。
针对周中侠《支持狗肉节就是尊重公民自由的权利》一文,有网友尖锐地指出,“周忠侠你写的出来这种东西想必也不怕骂,但我仍然要说,你真他妈的是个丧心病狂的神经病,死变态!臭不要脸!哗众取宠!人渣!垃圾!“、“知道“猪狗不如”这个骂人的词吗?其中狗并不比猪高贵呀?这评论已经上升到人身抨击的高度,显然,这位网友绝对是坚定地反对狗肉节。
《“拜狗教”与“嗜狗族”当真不共戴天?》文章作者指出,玉林狗肉节的存在恰恰为“拜狗教”众提供了一次“朝圣”的机会,提供了争夺群体性共识的平台,这种运动的文化心理其实还是面向自身,冲突一直都处于幼稚期,个人或集体的意志,其实都是绑缚在他者的欲望之上,确切说就是西方文化的镜像之上!多维网友如是评论说,“嗯!说得很中肯,现在闹得这么凶,就是把狗肉和狗肉节弄混了”、还有“出家人都没说出来搞这些,看着够闹人的”!“中肯”的发出,表达的又是另一种态度。

爱狗人士举牌拉横幅抵制(图源:VCG)
其实,综合这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已经看出支持者与反对者基本已站在截然相反的对立面,但不管正方还是反方,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都将自己的观点绑缚在他者的欲望之上。
在《玉林狗肉节在民俗学角度无可厚非》文章下面,更有网友毫不客气地指出:文章作者也是个爱吃狗肉的东西!什么民俗,民俗也得看是否是好的还是坏的。一个对社会有利代表中华文化的民俗值得传承,而那些不利社会违反人内发展的不良民俗就应该取缔。其实狗肉节在二十年前并没有像现在这样,也只是民间一些人在七八月间吃狗肉而以,并没有所谓的狗肉节。进几年当地政府为了经济利益才搞出一个狗肉节,如果没有利益关系,你看还有没有这个节。因此,打着民俗的幌子,其本质就是经济利益”。
必须承认,狗肉节的确与利益有直接的关系,这类民俗节日也有其自身的不足。但在民俗学的范畴来讲,并不会因为一些民间习俗和民间信仰在许多方面因为近于荒诞、迷信,离奇古怪,而被剔除研究范畴,因为同样也反映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世界观。任何习俗的改变都有一个缓慢的过程,如果罔顾当地社会民众的心理,贸然采取极端的手段反对和禁止,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吧。对狗肉节的肆意挞伐,又能不能算得上是文明的手段与方式呢?
“所谓文明,也指的是顺应人类感觉的社会进步。因此,千万千万别再把“吃狗肉”同“文明”扯到一起,那是对文明的亵渎!按照这个逻辑,几千年前,奴隶主就可以打着“民主自由文明”的口号,要求不废除奴隶制度。要知道,在当时奴隶制可是合法的,很多人也认为它是合理的,”这是《君子到底该不该远庖厨?》里的一则观点。文章下面的评论更有意思,“动物是平等的,狗也一样,现在政治正确非要人们承认狗是道德的高点,和把嘿鬼一样弄得神一样的高位,我厌恶吃狗肉,但是尊重吃狗人的权利”、你是素食主义者吗?你如此咀咒吃狗肉的人,简直是猪狗不如!当心,你会下地狱的!从评论来看,用幽默的方式来说就是,诅咒别人也有下地狱的可能……
多维人文
其实,不管极端的抨击还是坚持,都有自身合理的一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于狗肉节的争论相信还会持续下去,是否能有一个折中的方案,也许只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
目前的状况,正所谓“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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