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山东省郯城县一女大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村委出证明,村主任拒绝签字,理由是“不拆迁就不能办助学金”。

视频截图
8月30日,郯城县李庄镇政府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涉事女学生申请助学金因“不符合条件被退回”,涉事村负责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已被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检讨。
时长2分3秒的网传视频显示,两名女子跟在一名穿格子衣服中年男子身后,一名疑似大学生的年轻女子跟中年男子说,申请助学金需他签字,遭中年男子拒绝。视频中,中年男子称,拆迁和此事挂钩,不拆迁就不签字。
据网友爆料,上述视频拍摄于山东省郯城县李庄镇李庄二村村委会,视频中的中年男子系该村村主任。
30日,李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发来一份名为《关于李庄镇周晓情申请贫困生助学金事情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称,8月29日上午,李庄二村19岁村民周晓情及其母亲到村办公室就申请贫困助学金一事让村委签字盖章,村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认为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完成足以支付周晓情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不符合申请贫困助学金条件,于是没给其签字办理。村负责人没有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导致当事人不满,遂将办理情况拍摄视频并在网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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