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刃六名上海公安的北京人杨佳,终被一审判决死刑。桉件闭门审理,替杨佳辩护的律师是政府的法律顾问,杨佳是否得到公平审讯,外界无从得知。
以中国人杀人填命的观念,在中国废除死刑还是很长远的事,杨佳行凶时,早已做好必死的准备。杀了六个公安,以一命填六命,在一个复仇的人看来,也可能「值了」。而被杀的六人,大概都不是当日殴打他的公安,这六人死得冤枉,杨佳之复仇,也只有洩愤,不见得是「冤有头、债有主」的清算。
杀一个杨佳,以「强有力的无产阶级专政」来说,直如捻死一隻蚂蚁,但即使杨佳不再上诉,或上诉仍被驳回,杨佳最终不得不伏法,事件过后,人们仍旧会问:在中国为甚麽会发生这样的社会悲剧?为甚麽政法机关与普通百姓之间,竟有如此不共戴天之仇?
死一个杨佳,如能从社会制度、官民关係、守法与执法、贫富不均等角度,好好探讨一下,找到真正造成悲剧的底因,一点点加以改善,以至能缓和社会矛盾,减少再发生同类事件的机会,如此杨佳之死,也算死得有点价值。否则死一个杨佳,问题的根源仍在,公安与民众的矛盾愈加尖锐,那麽再出一个张佳、李佳的可能性,还是不可排除。
大陆公安鱼肉百姓的事屡出不鲜,公安手上有权,抓了人不问情由一顿好打,小百姓被逼到走投无路了,只好来一个鱼死网破。公安抓人不按刑讯规定,以打人逼供出气,已经违法在先,公安不守法,如何叫百姓守法?如此以暴易暴,冤冤相报不已,中国岂有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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