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已经连续多年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作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说,2016年各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14.9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
事实上,法院执结案件数量已连续两年保持30%以上的大幅增长。澎湃新闻查阅2016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发现,2015年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67.3万件,执结381.6万件,执结案件数量比2014年上升31.3%。
在2016年3月作最高法工作报告时,周强明确提出,新的一年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此次作最高法工作报告,周强提到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时说,2016年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全面清理积案,摸清案件底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首先向自身“开刀”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曾分析,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既有法院的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外部因素主要有,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规避执行,外界干扰执行,财产处置变现困难等等。内部因素主要有,案多人少的矛盾在执行领域非常突出,仅占全国法院干警总数1/8的执行人员,办结了约1/4的法院案件。同时,由于管理滞后,法院内部还存在着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现象。
2017年3月12日,周强在作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说,2016年,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全面清理积案,摸清案件底数,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制定财产保全等司法解释,解决乱执行、超标的查封等问题,在执行环节有效保护产权。
为防止片面追求结案率而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6年10月,最高法还出台《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强调要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推进信用监督、信用惩戒
2016年5月,最高法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再度强调,确保在两到三年期限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孟祥介绍,为进一步扩大联合惩戒范围,最高法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签署了《备忘录》,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多层面限制。
“查人找物”是执行问题长期存在的一大难题。周强此次作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说,最高法与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
周强此次在作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说,2016年最高法推进“信用中国”建设,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0多个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湖南、黑龙江、江西等地法院还深化异地执行协作。
2016年有地方公安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引发热议。一些特殊主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其中,部分人员因失信受到开除、撤职、降级等处分,有关资格受到影响,被取消招录、晋升或是被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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