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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名副其实的杀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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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杀人,这很普通,就像很多人喜欢出去散步一样,我们只是嗜好不同而已。如果我有这种需要的时候,我就上街去随便找个人……”----卢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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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李・卢卡斯,出生于弗吉尼亚州黑堡镇美国人,卢卡斯曾向弗州警方供称他自1975年中期至1983年年杀害了三千多人。但认为比较可信的数字可能是三百五十人。

虽然卢卡斯被法庭指控非一人犯案,尚有同党帮凶奥蒂斯・荼勒,但就某些已定罪的案件来看,若说卢卡斯是美国史上杀人最多、手段最残忍并且最猖狂的“连环杀手”,也是名副其实的。

1.卢卡斯的第一次的谋杀是发生于1951年,他杀死一名反抗他强奸意图的女生,卢在监狱的6年其间从监狱逃跑并再被拘捕。

2.弑杀生母:

1960年,卢卡斯在家与母亲发生争吵后,卢竟然随手拿起小刀向母亲的脖子连砍了树刀,他母亲随后倒地不起。他被判二级谋杀,在密歇根州监禁20至40年。他服刑十年半后在1970年6月获得释放。

3.在卢卡斯找到自己的情侣Powell 后,卢卡斯在这段时间杀了超过一百人,有些是Powell 的同伴。后来他们在德州的“Stoneburg”安顿。

4.而后来亨利・李・卢卡斯开始了他更疯狂的杀人生涯。卢卡斯开着他的轿车在美国各州的公路上游荡。对于他将要下手的目标,他几乎没有什么标准。小到十岁,大到七十九岁,只要是孤身一人在公路上和卢卡斯相遇,几乎都难以幸免。卢卡斯最喜欢猎杀的目标是公路上汽车抛锚的单身女性,她们孤立无援,毫无反抗之力,而且几乎每天都能遇到。看到抛锚的车辆,卢卡斯会停下车,以帮忙的借口接近受害者,然后用刀子疯狂刺杀,最后强奸她们的尸体----看上去,这似乎是再一次谋杀了他的母亲。

最后美国德州警方于寻找一个失踪的寡妇时,将这个案件浮出水面,卢卡斯也最后被捕。

卢卡斯有残忍的虐待癖和恋尸癖,也曾经吃过受害者的尸体,但他并不喜欢食人肉。随后经过鉴定卢卡斯只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妄想狂,所以最后也只是病死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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