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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国歌”最高判刑3年 香港“国歌法”最快下周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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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最快会在下星期就国歌法的香港本地立法,向立法会提交文件。香港媒体的消息指,国歌法会针对在在公共场合公开及故意贬损国歌的行为,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三年徒刑。

有关的消息,是由在北京出席两会的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前局长谭志源透露的,他对香港的电视台说,相信国歌法的本地立法,旨在规范一些故意、 侮辱及扭曲的行为。而对大众市民来说,进行教育及宣传,较严格规范会更重要。另外,法例也将就中小学内学唱国歌作出指引。

近年,由于香港弥漫着对中国中央政府的不满,在一些场合,比如体育比赛上,有人在奏中国国歌时以嘘声等方式表达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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