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私立嘉惠教养院前院长吕嘉来与前妻钱忠华,被控盗卖外界捐赠的白米等物资,涉嫌侵占不法所得超过新台币600万元,今天遭嘉义地检署起诉。
起诉书指出,62岁的吕嘉来有公共危险前科,于民国105年5月间因伤害院童案,转任嘉惠教养院总务;他的前妻钱忠华(57岁)则自82年起担任教养院会计至今。
检方表示,嘉惠教养院位于水上乡三界村,是被告吕嘉来的母亲所创立,吕男与前妻负责综理教养院所有业务及保管资产,却多次业务侵占教养院物资及多次背信犯行,2人为共同正犯。
起诉书指出,吕男及前妻明知社会大众、寺庙或善心团体捐赠的白米、罐头、汽水、饼干及大量二手衣物等物资,应供院内学生、职员日常食用或使用,如有剩余而需变卖者,应将变卖所得款项列入该院收入科目。
不料,2人自民国100年起至105年5月止,盗卖外界捐赠的白米,侵占所得597万余元;103年8月至105年5月间,2人载运外界捐赠的民生物资至市场贩售,侵占变卖款项80万余元。
104年8月至105年6月间,2人又以自有资金开设便利商店,却贩售外界捐赠的尿布等民生物资,侵吞所得4万余元未入帐;且2人为节省薪资成本,竟让教养院教保员至便利商店担任店长,却由教养院资金支付店长薪资。
2人变卖所得并未交给教养院刘姓女出纳,而刘姓出纳为了符合卫生福利部的评鉴,于104年陆续填写不实的「物品收发分类帐」,以掩盖物资被变卖的事实。
起诉书指出,刘姓出纳到案后深表悔悟,检方依伪造文书罪缓起诉处分,但须缴纳2万元给公库,缓刑1年。
吕、钱2人则遭嘉义地检署依业务侵占、背信罪起诉。
嘉义县社会局副局长张翠瑶受访表示,吕嘉来于105年发生伤害院童事件后,社会局就将嘉惠教养院列入重点辅导对象;白米盗卖事件发生后,将删除他总务职务,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列入机构评鉴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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