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正案二审稿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笔者认为这是中国个税改革的一个新起点,但并非尽善尽美,未来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首先要明确,现在谈论的5000元不征税,是指免征额,不是起征点。免征额是指从应纳税收入总和中扣除的部分,只有超过的部分,按照初始税率征税。起征点是指一旦超过规定的起征点金额,全部收入都要征税。
比如某人扣除所有专项扣除后应纳税总和为6000元,如果5000元是免征额,其应交税是1000元乘以初始税率。如果5000元是起征点,其应交税是6000元乘以初始税率。
那种要求不同地方按照当地不同物价,采取不同免征额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各地不同的物价水平这个因素,已经通过专项扣除考虑进去了。比如同样是房租扣除,北京人可以扣除的房租,就是比偏远县城可以扣除的多得多。全国执行同样的免征额,正好体现了个人所得税的调控作用。同样收入扣除同一免征额后,在中西部生活水平就要比在北上广实际要高,这有利于把人才留在偏远地区,减缓人才“孔雀东南飞”现象,有利于国家的均衡发展。
也正因如此,免征额的确定是要以北上广的生活费用为基础的,否则对北上广国民,免征额保证基本生活的作用就实现不了。如果考虑到免征额是没有弹性的基本生活费,其中一部分已经在支出时向国家交了增值税,以及汽车现在作为工作工具的作用,已经属于基本生活开支范畴,5000元的免征额就显得不够。笔者认为,免征额以每月8千元为宜。
赡养老人费用扣除是值得欢迎的。法律中赡养费应该定义为基本生活费,允许一人2000元,父母一共每月4000元作专项扣除。实施条例只能规范法律的具体实施办法,不能代替法律本身。可以在实施条例中规定,只有纳税人把赡养费通过银行划账,进入父母银行账户后,根据银行凭据,向财税局要求扣除。
但是现在中国老人最大的费用不是生活费而是医疗费。在现在一住院,医疗费就上万,甚至几十万的情况下,对必须自费的老人医疗费,应该允许全部扣除。
中国有8千多万残疾人,他们的利益必须考虑。对有残疾亲属的人,应该允许对残疾人生活费和雇人看护费作税前扣除。
生活中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该予以扣除。比如现在山东寿光发生水灾。如果受灾户有其他收入,比如股息,入股公司利润、利息收入,应该允许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税前扣除。
购房利息扣除只能限于第一套购买的自住商品房。如果房子面积超过140平米,应该只允许分摊到140平米面积的上的利息作扣除,因为专项扣除不应超过基本生活水平。
对一个公民买的第一套住房税法优惠建议还要扩大,要给予一个选择权。纳税人可以选择仅仅扣除贷款利息,这样将来此房出售时,只按常规出售交税。
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把每月还给银行的贷款金额和利息一起扣除。相对只扣除贷款利息,节省的税额作为特种欠税额,记录进入财税局数据库。将来此房出售时,除了常规出售交税外,要补交这个税款,加计每年2%的通货膨胀系数。
个人所得税的巨大的调节社会贫富差异的作用要充分发挥。
按照现代化税法理论,如果个人所得税税收额大于增值税税税收额,并且是一个国家税收额最大的税种,这个国家就达到基本征税公正度。如果一个国家大部分财政收入,即60%以上财政收入来自个人所得税,就达到先进征税公正度。如果一个国家90%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由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组成的直接税,就达到理想征税公正度。
中国2017年个人所得税只占全部税收额的6.9%。相对于德国的42.8%,美国的71%,中国税收公正度和其他国家比差距还非常大,有必要通过个税加强对富人的征税。这才是个税改革最重要的内容。具体办法可以参看笔者上个月发表在腾讯财经上的拙文,““。
依法征税,首先要有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并不是有规范征税内容的文件都是法律。法律作为最高权威的社会成文规则,有特定的技术性要求。
法律要做到文成法定。也就是说,法律要达到最大程度的覆盖广度和规范确定度,法律一旦订立以后,法律本身要能解决绝大部分的问题。只有在新的情况出现,穷尽现有条款无法解决时, 才用行政函件来处理。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也没有达到法律应该具有的规范密度。许多应该规范的内容没有规范。
比如,德国税法区别五种纳税责任:无限纳税责任(境内居住超过183天),一般扩展的无限纳税责任(德国外交官公司外派常驻人员),特殊扩展无限纳税人责任(欧盟特殊情况),有限纳税情况( 境内居住少于183天 ),扩展的有限纳税责任(向低税国家移民的德国人)。
中国个税现在只分无限和有限两种纳税责任。由于没有达到法律应该到达的规范密度,在183天原则执行后,马上会出现,中国几十万常年驻外企业管理人员,劳务输入员,外交官和新闻人员,要不要交个税的问题,因为他们实际每年驻外时间都超过183天。可以学习德国个人所得税法做法,增加一般扩展的无限纳税责任,规定这些人收入都在中国交个税。
从网上对个税的讨论看,许多网友对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发展、理论和现状了解不够全面。建议各类媒体对此加大科普力度。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