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个新职务现身中共政治格局中,“特约监察员”。据中共方面学者的解释,此职务是因应此番中共机构大改革后出现的“超国家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督问题。

作为超国家机构,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便面临外界由谁来监督的质疑(图源:@新华视点)
其时,国家监察委员会甫一面世,坊间的疑问便接踵而来,如此“超国家”的机构,其职权之重,监察范围之广,如何保证其监察程序的合法性?层级如此之高,又有谁来监督之?
中共方面的解释大体逻辑是,虽则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一个“超国家机构”,但并非独立的存在,在其行使监察权的过程中,将与中共党内的纪律检查部门、政府机构中的反贪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分支展开错综复杂的纠绕,无形中形成对其的制约。
另外,依据中国宪法,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那么国家监察委员会名义上来说自然应受全国人大制约。从法理上来说,这自然是再合理不过了。
在外界看来,此种解释笼而统之,缺乏细节。
不过,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与中共此界领导人以党统政的改革逻辑是吻合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更像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国家领域的“白手套”,两个机构合署办公,便利了中共在其不方便出面的领域实现对政府部门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按照中共新发布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等7类人中优选聘请。办法中有明文表示这是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从此次出台的条文看,中共为保证特约监察员的独立性,规定特约监察员的工作酬劳不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发放;另外,在特约监察员的遴选过程中,也要尊重其本人的意愿。
应该说,“特约监察员”的制度设计,由于与中国全国人大相挂钩,理论上可以回应外界对全国人大如何制约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疑问;不过,如同中国的诸多政治改革一样,“特约监察员”的遴选,究竟在多大程度和比例上代表公众和社会舆论,是否如一些赋予民权的改革一样仍然是党政“精英”和社会“贤达”等体制内获益者被遴选来“代表”公众?
另外,条文中对“特约监察员”的工作仍做出了种种限制,如“特约监察员”的聘任过程,国家监察委员会全程参与,首先是人选的提出,国家监察委要参与;对其的“考察”,也要参加;最后人选的定夺,仍然是要其来进行“研究”,如此是否有自己挑选的人来监督自己之嫌?
除此之外,“特约监察员”以其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需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同意,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特约监察员”监督职能的履行。
重重束缚下,“特约监察员”究竟能发挥多大监督作用,是有疑问的。对此,外界不免有“装点门面”的质疑。
与中共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相比,中共在党政机构改革中引入民众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力度显得极为微弱,即便有,如此次“特约观察员”以及早前的“人民陪审员”等,也从人选上以及工作机制上对其施加种种限制。从根本上来说,中共的政治体制改革仍然是自上而下的改革,以保证改革在可控的范围内,不过中国的发展进入今日这个阶段,单纯自上而下的改革能否适应中国的发展和因应外界的需求,目前看来仍显乏力和滞后,主要原因似在于民众对改革的参与门槛过高,大量的现实利益诉求并不能充分进入改革议程。
中共的担忧是,官方主导的改革一旦为大量民间意见所充斥,那么改革的路径会被劫持,中共的执政地位可能会被潜移默化的偏离,最终产生中共不想看到的后果。
这的确考验着中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智慧。是因应民间舆论潮起之势,还是在党政精英圈子中对改革进行“修修补补”,不管怎样,现实的情势是,中共的一些改革显然已不敷所需,与民间的期待有巨大差距,这些议题,往往并非事关中共政权的敌我之争,而单纯是民间经济利益诉求。
如近期来沸沸扬扬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几经波折,最终仍然是大体上按照中国财政部门既定的改革方案而行,10余万条民间意见被无视,引发民间舆论的广泛批判。不过至今也不见官方对公众诉求进行回应,此番改革的真正目的也是语焉不详。
如此自上而下的改革,能否实现改革的目的本身,实现此界领导人希冀达到的改革愿景,是否应该放宽改革的视界,更新改革的思路,广开言路,实现高层路径和民间诉求的良性互动,是留待中共思考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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