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支持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立法重点和方向在哪里?
11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对《决定》作了介绍。
丁伟表示,《决定》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三个方向。一是立足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定位,着力在支持和保障上下功夫。既将一体化发展已经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固定下来,又着眼于未来发展需要,努力为政府先行先试提供法治支撑。二是立足上海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龙头的定位,着力在体现担当作用上下功夫。强调上海要发挥好龙头作用,主动对接、积极协同、率先作为、互利共享。三是立足重大事项决定务实有效的定位,着力在增强决定的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
《决定》的主要内容包含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上海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推进机制。第二部分明确了人大支持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在规划对接、法治协同、市场统一、生态保护、共建共享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第三部分明确本市各国家机关和社会各方要共同行动起来,支持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调争取国家对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强调人大、政府、两院要各司其职,强调本市有关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各方有序参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丁伟称,重大事项的决定是人大一项重要职能,《决定》出台也有着重要背景。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要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8年6月,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上海成功举行。7月,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杭州举行,四方签署了《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协议》提出:抓住关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大议题,依法分别作出决定决议,发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推进一体化发展中的优势和功效。为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及时作出了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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