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中国反腐不仅实现了对中共党员和行政人员的强监管,而且还将科教文卫等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涵盖在内。

舆论指,中共反腐仍然保持高压态势
北京时间12月19日,中纪委中国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据查处张国志的吉林省监委介绍,其违反了中国公务员法律法规中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相关规定,散布有损中共和中国政府形象的言论,违规办理招标投标,违规收受礼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吉林省监委指出,张国志身为中国官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办理招投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中共的十八大后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查处。
吉林省监委决定给予张国志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建议由有关机构按照规定开除张国志中国民主建国会会籍,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张国志出生于1962年10月,吉林前郭人,大学学历,是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他曾任中国民主建国会松原市委主委、前郭县副县长,松原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松原市委主委、前郭县副县长,松原市副市长、民建松原市委主委等职。
2012年12月任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11月任吉林省体育局副局长,2016年2月任吉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后于2017年11月起开始担任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
2018年8月末,吉林省监委发布消息称,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张国志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张国志被查的消息发布后,中纪委中国国家监委下属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此案进行了解读。
该报认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的民主党派人士“落马”是中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印证”。之前中共党纪只能处分党员,行政监察法的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想要查处与张国志类似身份的人员存在一定障碍。
该报强调,2018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时弥补了这一监管漏洞。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6类监察对象,“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等均涵盖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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