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部分人首先富裕起来”的口号也喊了几十年了,也确实使得那么一些人富裕了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有少量的确实是通过自己的创造和把握社会的正确渠道来富裕的。但是,从目前中国的根本性方面来说,中国的那些暴富的权贵者,这不是走的这条道路。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上来看,资本运作过程的财富积累,是通过榨取剩余价值通过积累而得到的。无论这种原始积累是怎样的残酷,以及这种积累是来自于国内,还是来自于殖民地,他们都是通过残酷的压榨方式得到的。而对于中国的这些暴富的权贵者来说,他们没有没有这个预先的条件。这种条件包含了客观的条件,以及社会群体的主观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采取的不是直接的压榨方式,而是采取的欺骗的方式。从手段上来说,就是一个腾挪的过程。
那么,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国家已经使得通过劳动创造的生产资本,基本上属于全社会所有。而对于那些属于自然状态下的资源,则从经济过程中退出了货币的价值体系当中去。也就是说,就是这些自然的资源,也已经不再作为社会经济的价值买卖过程。社会的一切的价值构筑,基本上都是按照劳动和社会认同来共同构筑。
比方说,国家决定在市区某区域盖一个商场。那么,作为拆迁的人们,首先是通过合理安置使得他们从这个区域离开。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区域是没有社会经济价值的交易过程的。同样的,还有煤炭,石油,等等的一切过程,都是如此。而作为国家的政府机构,本身只是一个具体的工作过程,虽然有权利来决定生产的布局及计划调度,但是这个权利本身是受到限制的,是不能给予自己财富的。
那么,在目前这将近三十年左右的时间内,国家发生最大变化的是,首先是政府的权利有了社会的价值体现,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去获得自己的利益。或者通过自己的手段,可以给某一部分群体带来利益。同样,那些原来并不属于经济交易的过程的自然资源,在这个时候也变成了可以换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而过去已经积累下来的属于全社会所有的劳动积累资本,则在通过一个转换之后,变成了政府部门可以进行变卖的资产。
那么,这无形中就在社会形成了两大资产。一个是劳动积累成本,一个是自然资源。是什么人可以处置这些资产呢,那就是这些劳动积累成本的管理者及他们所对应的衙门的官僚们。
中国的这些暴富的权贵们,就是在这种腾挪的手段中,像骗子一样把属于公共的资产及资源,通过权利出租和买卖的过程,使得一部分人占有了资产和资源。也就是说,中国的暴富权贵们,他们的原始罪恶,和过去历史中西方资本者是有区别的。这也就是说,在他们掠夺到这些资产和掌控着社会资源的时候,也就必然使得中国的百姓,是不可能通过劳动这个最直接的渠道去获得他们所有的劳动所得,必须通过这种既定的社会法则去接受他们所给予的剥夺的过程。
人们多少年来,把目光都盯住在所谓的反腐败上,其实这是舍去了社会的本质矛盾冲突的真正来源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在对一个社会之所有感到彻底失望的时候,要看到促使你失望的社会现实是什么。因此,可以说,中国的腐败问题是一个国家政治问题,这个问题在目前的客观条件下根本就解决不了,因为权利已经具有了可以进行交换的利益。
在这个将一切的劳动资本积累和资源通过权利去进行社会交换和变卖的时候,那么对于那些与这个利益没有任何关系的广大社会群体来说,这些获得暴富的权贵们,就像一群盗贼一样,在掩盖他们罪恶的同时,也在寻找着各种接口,以及各种理论,来修饰他们丑陋的本质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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