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國民黨立法委員羅智強不滿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指控他參選桃園市長期間,將1000萬元政治獻金轉到其設立的基金會,向簡舒培求償100萬元。北院判決羅智強敗訴,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民國114年4月12日,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在政論節目指稱,羅智強111年表態參選桃園市長未獲國民黨提名後,將新台幣1000萬元的政治獻金透過羅智強所創辦「人人未來教育基金會」董事謝中川(雪芃設計公司代表人)轉入該基金會。
羅智強認為,簡舒培指控完全是抹黑造謠,強調所有款項確實支付給設計公司用於選舉研究、規劃及廣告投放,一切合法合規;簡舒培的言論不實並影射他透過謝中川洗錢、中飽私囊,已嚴重侵害其名譽,提告求償100萬元。
簡舒培辯稱,擬參選人政治獻金的使用為全國人民均得檢視的公共事項,與公共利益有重大關聯,且已有合理查證後才發表言論,為善意評論,並不是以損害羅智強為目的之無端謾罵。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依據相關事證,綜合斟酌簡舒培發表言論的原因、脈絡、內容,及羅智強自願進入公共事務領域的身分,權衡羅智強的名譽權、簡舒培言論自由的保障後,認為簡舒培的評論為可受公評的重大公益事項,尚屬適當評論。
北院認為,簡舒培沒有不法侵害羅智強的名譽,14日判決羅智強敗訴,簡舒培免賠。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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