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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二度追撞車禍致3死 疑輔助駕駛釀禍全案仍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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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的現場,一名女駕駛坐在內側護欄,意識清楚僅受到輕傷,她就是釀成二度追撞的林姓駕駛。19日中午,國道1號苗栗三義路段,發生這起車禍,黑色廂型車跟電動車,先在北上147.8公里處,內線車道發生碰撞,雙方駕駛下車,在路中查看並協商,但就在這時,另一輛白色小客車疾駛而來,二度追撞,共造成6人受傷送醫,其中2人傷重不治。國道二大隊造橋分隊長周祐台指出,「本案駕駛人江男李女報請檢察官抽血檢測中,林女酒測值為零,江男與車上女乘客,53年次、菲律賓籍,送苗栗大千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而最先發生碰撞的電動車李姓駕駛,雖然一度恢復生命跡象,但20日凌晨也因傷勢過重不治,導致死亡人數再添1人。而根據林姓駕駛,向警方表示一度開啟了ACC輔助駕駛系統,後來又辯稱忘記了,警方持續在釐清肇事原因當中。實際上路實測,駕駛配有ACC輔助駕駛系統的車輛,可以精確控制車道置中,跟車距離以及速度,必要時還可啟動AEB自動緊急剎車系統,達到主動安全的防護目的,但專業汽車技師表示,雖然ACC是利用車上的雷達及攝影機,來整合主動安全系統,但駕駛人還是不能分心。專業汽車技師林毅勳指出,「系統已經預判到它車道上是靜止了,但是你的ACC系統沒有馬上介入的時候,駕駛者就必須要把駕駛這件事情接管,你就必須要做正確的處置,而不是去等待我的車子它怎麼不煞車、怎麼不避讓,這樣是錯誤的。」汽車技師表示,輔助駕駛不等於自動駕駛,更不能取代駕駛人,建議僅能使用於路況較少,固定速度且較為長途的路程,而使用當中不僅要持續注意路況,加上防衛駕駛的概念,才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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