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賴姓男子因與好友發生糾紛,竟在同志交友軟體上張貼文字,控訴曾男趁他睡覺時「拿三秒膠貼生殖器」害他脫皮,並將友人的住址等個人資料一併公開;其友人獲知後氣得報警提告。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賴男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友人因細故產生心結,明知交友軟體的個人簡介係可供不特定大眾共見共聞之訊息,竟於去年10月間,在桃園市中壢區以手機登入「GRINDR」,發文辱罵曾男「垃圾」,並寫下「手護著(小雞圖案)就拿三秒膠貼我屌,目前脫了兩次皮」等涉及私德且與公益無關之字眼,更附上友人住址等個資,致友人名譽受損並心生困擾。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賴男友人發現後向警方報案移送法辦。苗栗地院法官審理時,賴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賴男僅因私怨,即公開被害人個資並公然貶損其名譽,手段不可取;惟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尚未取得被害人諒解,最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量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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