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29日接獲報案,八德路4段、東寧街口有人半裸又持刀,警方到場確定男子手持水果削皮刀站在路邊,警方立刻控制該名男子,並且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訊,警方也查出,男子因為詐欺案件遭判刑,將一併解送相關單位歸案。
警方調查,41歲的王姓男子,29日上午10時許,半裸上半身手持水果削皮刀站在八德路4段、東寧路口,警方獲報後立刻動員警力前往了解狀況,到場後喝斥王姓男子配合警方,警員也當場制伏王姓男子,並在身上找到水果削皮刀,事後辯稱帶刀是為了保護自己。

▲警方接獲報案有人持刀,到場發現竟是水果削皮刀,但卻意外查緝通緝犯。(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將王姓男子帶回偵訊,發現王姓男子因遭判刑數月,但是未到案執行而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全案依社秩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究辦,除了解送相關單位歸案,最高也恐挨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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