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9日電)雄檢偵辦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貪案,另查出林岱樺與胞弟等人涉將2屆立委選舉期間政治獻金挪作私用,侵占1379萬多元。林岱樺對此表示,與事實不符,會與律師研究後提出答辯,爭取清白。
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追加起訴書指出,林岱樺分別參選第10屆及第11屆立法委員,並依法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募得新台幣上億元。但林岱樺與胞弟林岱融,及林岱融大學同學林姓男子,明知政治獻金非個人財產,卻挪用專戶款項。
檢方調查,林岱樺等3人涉利用行銷公司開立不實發票,將2屆立委選舉期間政治獻金挪作私用,侵占新台幣1379萬多元。檢方依公益侵占罪對3人追加起訴。

林岱樺今天發聲明表示,自己畢生奉獻政治、心繫台灣未來發展及民眾福祉,迄今身無恆產、不貪不取,實無任何侵占政治獻金之動機,報載檢方對岱樺追加起訴侵占政治獻金達1379萬餘元,與事實不符。
林岱樺說,待收到正式追加起訴書,會與律師研究後提出答辯,以爭取應有的清白,期待各界一如過往對於她的操守抱持高度的信心,相信司法終將還給她公道。(編輯:龍柏安)1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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