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韩国法务部负责人在政府首尔办公楼举行记者会,介绍中国投资者针对韩国政府提起的国际投资争端(ISDS)诉讼案判决结果。【图片提供 韩联社】 中国籍投资者闵凤振针对韩国政府提出的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一案迎来最终判决。据韩国法务部13日消息,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撤销委员会于韩国时间12日凌晨5时25分许,全部驳回闵凤振提出的仲裁裁决撤销申请,并要求闵凤振向韩国政府支付在撤销程序中产生的诉讼费用15.128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55万元)及利息。
此案源于闵凤振在推进位于中国北京的华普大厦收购及开发项目时,从韩国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2007年,闵凤振在韩国成立公司,并通过友利银行提供的项目融资(PF)贷款筹集约3800亿韩元。此后,由于该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收购贷款债权的友利银行出售了作为抵押的公司股份。
闵凤振对此提出民事诉讼,但2017年7月在韩国大法院败诉。此外,他还涉嫌向友利银行职员承诺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接受调查和刑事审判,于2017年3月获有罪判决。
此后闵凤振声称友利银行出售公司股份,以及韩国司法机构进行的民生及刑事司法程序违反《韩中投资协定》,于2020年8月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提出ISDS仲裁。最初提出的申请赔偿金额达2万亿韩元左右,但随着仲裁程序推进最终金额降至约2641亿韩元。
2024年5月,仲裁庭全面驳回闵凤振的赔偿请求。认为其成立相关公司并取得股份,是通过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获取贷款的非法计划中的一部分。因此相关投资不属于受《韩中投资协定》保护对象,并要求闵凤振支付韩国政府49.126亿韩元的诉讼费用及利息。
同年9月, 闵凤振主张仲裁庭错误解释投资协定和国内法律,未给予其充分的辩论机会,判决理由存在遗漏和矛盾,提出撤销申请。
但撤销委员会并未采纳上述主张,认为原仲裁庭对相关投资协定的解释合理,并已充分给予闵凤振辩论机会。
韩国法务部就此案指出,政府将努力追回相关诉讼费用,并计划与申请人方面协商,在最大限度范围内公开撤销决定书等相关文件。鉴于闵凤振并未自愿支付原仲裁庭判令其承担的诉讼费用,韩国政府已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相关费用的执行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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