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安南區市議員參選人姚正玉呼籲台南地檢署,說清楚選舉期間贊助、送禮及舉辦活動的合法界線。(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8日投票,隨著選戰升溫,各地餐會、宮廟活動及里鄰旅遊陸續登場,台南市安南區市議員參選人姚正玉16日表示,新北近日傳出免費義剪、請吃豆花等活動被檢方以涉嫌賄選方向查辦,呼籲台南地檢署公布更具體指引,說清楚參選人「贊助活動、掛名送禮、提供摸彩品」等行為的合法界線。
台南地檢署近期加強反賄選宣導,並邀請台南城市吉祥物「菜奇鴨」、「夜奇鴨」擔任反賄大使,宣示選舉查察不分晝夜。姚正玉指出,反賄選除了鼓勵民眾檢舉,更重要的是讓候選人及選民清楚了解,哪些行為可能構成賄選。
姚正玉表示,法務部及檢察機關多年來持續宣導查賄,現行制度依不同選舉類型提供檢舉獎金,其中選舉賭盤檢舉獎金最高可達500萬元。法務部也曾列舉,假借摸彩、有獎徵答提供獎品,或以捐助名義提供團體活動用品、經費等,都可能涉及賄選。
姚正玉指出,地方選舉真正讓民眾困惑的,往往正是難以判斷的灰色地帶。近日新北地檢署針對免費剪髮、請吃豆花等行為,查辦里長參選人涉嫌賄選案件;如今台南各項餐會、宮廟活動及里鄰旅遊陸續舉行,希望南檢進一步說明實務判斷標準,避免民眾無辜捲入案件,也維護選舉公平。
姚正玉並提出4項問題,盼南檢公開釋疑。第一,候選人完成登記後,是否仍可贊助地方、社團、宮廟或里鄰舉辦活動,其金額、方式及對象有何界線。
第二,候選人本人未送禮,但由服務處、後援會、支持者或其他人「代表」或「掛名」致贈物品,司法機關如何判斷是否與候選人有關,以及是否可能涉及賄選。
第三,候選人或相關人士提供活動摸彩品時,何種情況屬於正常活動贊助,何種情況可能被認定與要求選民投票支持具有對價關係。
第四,以協會、社團、宮廟或其他團體名義提供餐飲、禮品或活動經費,若實際上與特定候選人有關,司法機關將依何種標準認定。
姚正玉表示,希望南檢在大力宣導檢舉賄選之餘,也能製作候選人及選民都看得懂的具體指引,針對選舉期間常見的贊助、送禮、餐敘、摸彩、掛名致贈及第三人代送等行為,逐項提供說明。
姚正玉說,規則愈清楚,守法候選人愈有保障,選民也更容易辨識可能涉及的不當利益,「不能有人小心翼翼不敢送,有人卻利用各種名義大送特送,最後還要等檢舉、偵辦,甚至法院判決,才知道有沒有違法。」
姚正玉呼籲,台南地檢署應在選戰進入最後兩個多月之際,主動公布具體案例及判斷原則,讓所有參選人適用相同標準,也讓選民知道什麼可以接受、什麼應該拒絕,以及遇到何種情況應該檢舉。
姚正玉強調,反賄選不只要查得嚴,更要說得清楚;唯有規則清楚、標準一致,才能保障守法參選人與選民,建立公平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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