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日電)高雄穆姓男子報案將張姓車行同事打死,並載屍前往楠梓警分局自首。警方查出包括車行負責人和員工、穆男友人等7名涉案共犯。橋檢依重傷害致死罪聲押穆男,獲橋頭地院裁准。
橋頭地方法院下午透過訊息說明,穆男涉在其楠梓區工作車行,夥同數名不詳友人毆打張姓被害人致死,涉犯重傷害致死案件。經橋頭地院訊問穆男後,認為其涉犯最輕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並有羈押必要性,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
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透過監視器畫面和科技比對,查獲除穆男外仍有7名共犯,再通知拘提林姓、劉姓、吳姓、楊姓、2位陳姓、葉姓等7名共犯到案,當中包含車行負責人和其餘員工,警方詢後已移送橋頭地檢署,檢方目前正複訊涉案共犯。
全案起於,穆男9月30日先打電話至楠梓分局,表示自己失手將人打死,隨後於當天晚間10時許開車前往警局自首。警方初步檢視有1名男子倒臥後車廂,隨即通知救護人員確認已無生命跡象,並逮捕穆男。

穆男起初向警方供稱,和死者為車行同事關係,犯罪起因疑為與死者有新台幣10萬元金錢糾紛,2人相約談判時,穆男自稱是以熱熔膠條毆打致死。警方前往犯嫌指稱的第一現場勘查,並未發現打鬥痕跡,也未找到凶器。
檢警調查,穆男9月30日凌晨1時許在車行與數名不詳友人持熱熔膠及棍棒等工具,持續毆打張男頭部、臀部、四肢等身體多處,造成張男死亡。(編輯:李亨山)1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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