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达拉祖大派定心丸,强调一旦修正案通过,槟州森林局也不会因此失去主导权。
槟州政府于今年5月州议会撤回的《2026年国家森林法令(修正)(适用)法案》,周四重新提呈后获朝、野议员一致通过。
槟州环境事务行政议员拿督斯里山达拉祖指出,上述法案今日重新提呈后,4名参与辩论的朝野议员均担忧,州政府一旦采纳法案后,州将失去森林与土地主导权。
同时,他说,议员们也忧心是项修正案一经采纳,日后或无法修改。
4名参与辩论议员分别是双溪峇甲州议员阿比丁、双溪赖州议员莫哈末弗兹,以及武吉丁雅州议员魏晓隆和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
但山达拉祖在总结辩论时大派定心丸,强调一旦修正案通过,槟州森林局也不会因此失去主导权。
“我们只会在有需要及必要时,向联邦政府求助。其他时候,都可自行运作。”
他也提及,上述法令在未来的任何时候,都可作出修订。
槟州立法议会于2026年5月14日撤回《2026年国家森林法令(修正)(适用)法案》。
当时,以武吉丁雅州议员兼槟州与中央关系遴选委员会主席魏晓隆为首的多名议员,强调并非反对环保,但认为森林与土地属州权限,若全盘接纳联邦修法,中央扩权可能无形中削弱槟州宪法自主权,呼吁暂缓法案。
另外,山达拉祖也回復反对党领袖莫哈末弗兹有关木蔻山提问,说明木蔻山分州政府永久森林保留地和私人地段,目前发展的属私人土地。
木蔻山已宪报颁布的永久森林保留地,面积为285.84公顷。
“我们看到的发展计划及将兴建的相关设施,都是在私人土地上的发展,不涉及永久森林保留地交给任何一方。
他强调,木蔻山上的任何发展项目,都必须确保永久森林保留地的面积,维持不变。
他说,是项规定列明于A1667法令第12条文,即一旦涉及永久森林保留地的用途更改,就必须以其他土地替代相关的永久森林保留地。
会上,槟州首长曹观友借机说明,媒体周三(4日)针对其回復玻璃池滑州议员胡智胜木蔻山议题时,打出“槟暂无发展木蔻山计划”标题,不够精准。
他说,胡智胜的提问是州政府或土地的财团业主,是否有计划木蔻山发展。
“我的答复是,州政府目前没有任何具体计划,发展政府拥有的土地,即已宪报颁布为永久森林保留地的土地。”
他补充说,至于私人拥有土地,确实已有发展计划。
“部分报章标题说州政府没有计划发展木蔻山,这样容易引起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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