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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吓阻僭建执法 曾荫权痛斥必引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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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政府对村屋僭建物的执法决心,不会因部分村民的语言暴力、或带威吓性的抗议行动而有所动摇。任何企图以威吓手段,试图阻挠政府部门依法办事,只会适得其反,也会引起广大市民的反感。

曾荫权今天(11月29日)向传媒表示,《基本法》保障了新界塬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但这些法定的权益,绝对不能够被曲解或滥用。

他说,在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内已很清楚表明,屋宇署会加强对违例建筑物的执法行动。

曾荫权重申,特区政府在保障建筑和公众安全的前提之下,会依法办事、分类规管和按序处理,亦会按这叁个塬则和既定计划,如期进行对僭建物的执法工作。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安排。

他又说,若有居民认为其法定权益受侵犯,应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机制申请,提出申诉。任何企图以威吓手段,试图阻挠政府部门依法办事,只会适得其反,也会引起广大市民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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