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因受贿逾1700万元(人民币,下同),近日被判终身监禁,成为内地近5年内第3名因贪腐下台的省级监狱局长,3人落马经过如出一辙,都是在金钱诱惑下借假释与保外就医等机制漏洞私放囚犯。据监狱内部人士透露,这种助囚犯「另类越狱」的模式已形成「一条龙」产业链,从监狱一直延伸到法院。
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上月中旬对湖南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受贿案一审宣判,判他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徇私舞弊等罪成,判处终身监禁,没收个人财产,逾1700万元财物上缴国库。
刘万清在2000至2008年任湖南监狱系统掌舵人期间,授意或默许相关人员在病理上定上造假,批淮6名不合格囚犯保外就医;还曾为28名囚犯的保外就医「打招呼」,从中收受贿款。
刘万清落马早有前车之鉴,2007年与2010年,四川省监狱局原局长李文华与浙江省监狱局原局长田丰先后因受贿入狱。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勇说,刘万清案只是内地监狱问题一个缩影。汪勇指出,依刑法规定,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是监狱执法中3项重要权力,监狱人员对减刑前提,即囚犯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有考核权。有监狱内部人士透露,罪犯与家属只要向狱警行贿,从呈报、审批到裁定,各环节都会有人照应,这条利益链一直延伸到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的终端----法官。
刘万清案还牵出了湖南省监狱系统130多名向他行贿的官员,他们分别在监狱局辖下18所监狱和1个少年犯管教所、1所医院和1个物资供应中心。这暴露出内地监狱体制的另一个问题,政府对监狱拨款严重不足,监狱的领导人除执法外,还充当监狱企业的老总。
湖南省监狱局于2005年6月成立万安达集团,由刘万清任董事长,统辖监狱系统内的26家企业,刘也因此成为人们竞相攀附的「财神」,再加上他手握人事权,下属为求升迁而竞相向他行贿。
一名湖南检察系统的人士表示,有行贿能力的罪犯多为职务犯罪(公务员犯罪)和经济犯罪,出狱对社会直接危害不大,因此,刘万清得以长期上下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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