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团非法集资案,法人代表吴英二审维持死刑原判。法庭的裁决引起民众激烈回响,质疑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定义模糊,就算犯法也罪不至死。(姬励思报道)
吴英上诉的案件周三宣判。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官前往金华市中级法院,宣布二审判决结果,维持一审法院死刑判决,并上报最高法院复核。
为吴英辩护的北京律师张雁峰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当局对吴英指控的很多事实有误,维持一审裁决亦是错误。他说:“维持原判是错误的,很多认定事实也是错误,有些问题是有争议,是非法集资还是民间借贷,我们认为吴英的行为不属于集资诈骗。她只是向十多个亲朋借钱,那十几人是向别人借的钱,那是他们的行为,不是吴英的。”
张雁峰又说,即使吴英有罪,亦罪不至死。他说,目前就等候最高法院复核,相信需时数月,期间吴英可向相关部门作出申诉。一但最高法院复核批准后,就会执行。
他说:“本案对社会的危害性没有达到那程度,不是非杀不可。她可以申诉,向浙江省高院及最高法院。复核法律没规定多长时间,得要几个月。核准以后就没甚么可做的了。”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周四在微博上向媒体发出呼救,表示二审裁决作出后,他惊闻各大媒体已接到禁令,不允许对此案报导和评论,他要求媒体继续关注,为了吴英,亦为社会公正。
关注事件的网络作家殷德义认为,案件突显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困难,但政府没有改善基本制度的问题,只一味以重刑阻吓。他说:“中国的金融系统到管控很严,近几年的宏观调控,越来越严苛,银行想放贷给更有保障的机构,那只有国营企业,除非你有非常特殊的关系,否则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银行获得正规贷款。”
就法院对吴英的死刑判决,一审后民间就存在强烈质疑。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消息传出后,引起社会激烈的反响,抗议质疑之声四起。
有网民指贪官都可以死缓,吴英为什么要斩立决?又有网友质疑吴英做了替死鬼,有人要灭口。亦有网友呼吁在死刑复核关头,有识之士为吴英免死签名。
吴英于2007年被捕,指她在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七亿几。吴英于2009年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她提出上诉。二宣判结束长达五年的马拉松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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