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陈江会将签署《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海关合作协议,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表示,虽然外界对投保协议抱持高度期待,但协议本身是为建立制度化的保障和调处机制,“不是解决所有商务纠纷的万灵丹”。
第八次陈江会8、9日在台北举行,江丙坤6日在会前记者会中表示,投保协议将建立制度化的投资纠纷解决机制,未来投资人若与中国大陆当地政府出现争端(即P2G),将有五项途径可解决,分别是双方直接协商、上级行政单位协调、两岸主管部门协处、第三方调解,以及行政救济或司法诉讼管道。
海基会秘书长高孔廉说明,所谓双边协商,是指当事人透过台商协会,直接和当地政府协商;“协调”则是透过海基会、海协会,请地方政府再上一级的政府单位出面协调,就地解决;“协处”则是经由双方主管机关即将成立的平台,另外,双方也可共同请公正第三方进行调解。
至于P2P(投资人对投资人)争端,江丙坤则表示,投保协议将突破中国大陆现行法规,开放第三地仲裁;在G2G(政府对政府)部分,则留待ECFA机制解决。
不过江丙坤强调,协议并非解决所有商务纠纷的万灵丹,中国大陆法制尚未完整建立,台商投资前应熟悉法规、了解环境及慎选伙伴,投资后也要“正派、合法、小心翼翼”经营。
海基会表示,两岸依照惯例轮流主办会谈,第七次江陈会在天津举行,这次将在9日于台北圆山饭店举行。中国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7日将率先遣团抵台,和台方确认议程及相关准备工作,陈云林夫妇则在8日上午抵台,当天下午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与海协会进行预备性磋商;陈云林则另有参访行程。协议在9日签署后,海协会代表团将于10日搭机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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