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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违民意 反对派得不偿失

香港反对派1日发起元旦大游行,要求特首梁振英下台。大批示威者在抵达香港心脏地带中环区后四处流动,并先后占据各主要干道,导致交通大瘫痪。警方在晚上接近10时采取拘捕行动,其间遭遇百余名示威者挥动英国国旗对峙。

抗议游行在香港并不奇怪,特别是在回归后,中国政府为避免政治麻烦,一直对香港事务十分小心。因此,香港政府对反对派的游行申请较少否决,对于游行者也比较宽容。

香港反对派举行反对中央、港府的示威游行已司空见惯,诉求符合民意往往能得到港人广泛支持。例如,2003年争取普选,反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获得了50万港人的支持。

若说反对派生存之本是民意也不为过,但在此次游行期间,游行人士冲出中环多个主要干道,令来往交通受阻达数小时,还大拍的士车门与司机争执。个别驾车人士气愤得下车与示威者理论,质问你们有示威的自由,难道我们就没有使用道路和回家的权利?

反对派的不理性行为,引来社会各界猛烈抨击。除了警方深夜罕见地举行记者会,高调谴责蓄意阻街的激进示威者罔顾自身及市民安全外,多个主要政党及政团:民建联、工联会、新民党等立法会议员也同声批评阻街人士破坏社会秩序;甚至连民主党主席刘慧卿亦公开抨击“阻街行动”,破坏香港一向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游行示威。民阵的召集人孔令瑜也说,示威者应公开解释清楚占据马路行动的原因及目的,否则实在难以令人理解。

此次反对派的行为也引来网上许多不满,直斥示威者是“暴民”:“最好判主谋坐牢,一班人像是有组织及罪恶的团伙。将心比己,封路措施一早安排好,就是这帮暴民扰乱秩序,你试试塞一个钟头车,原来有人非法占领马路,真让人愤怒,我们小市民有什么得罪社民连?要遭受这种罪。”

网民contempt更表示:“你有权表达诉求,但无权将个人的自由,建立在其它市民身上……你要反,你要闹,没问题。但你要搞就搞你看不顺眼的人,要其它平民百姓陪着你当背景,关的士司机什么事,关其它人什么事?”

香港《明报》的评论认为,组织游行的激进团体,鼓动甚至带领参加者阻塞交通,不但无必要也绝不应该。有示威者以在行使示威请愿权利来辩护,这个说法强词夺理。激进示威者游行后堵塞交通,侵害其他人的自由;他们这样做,对游行的整体观感已经构成负面影响,强化不少人的抵触情绪,认为游行就是捣乱,对透过游行表达集体意志,绝无好处。所以,若游行最终都以阻塞交通结束,不但无助于实现诉求,实质上是从根本上破坏游行的意义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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