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7年4月2日22时39分,经过挖掘机3个小时左右的作业,历时3年左右,倍受世人关注的重庆“钉子户”被彻底的、非强制性的“拔除”了。
据悉,双方是在法院的调停下于4月1日达成的协议。吴苹选择了异地实物安置方案,开发商将其在沙坪坝开发的一处门面房,按同样面积交付吴苹,吴同意此方案。另外,据说此前九龙坡区委书记郑洪还专门接待吴苹3小时。可见,法律和政府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很希望这次纠纷的处理方案能够成为典范。不管怎么说,纠纷得以顺利解决,让人拍手称快!
“孤岛”上的2层小楼已化为瓦砾,“钉子户”的称谓是否也应作古?吴苹夫妇的主张得到了维护与尊重,这充分说明他们此前拒绝搬迁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把他们说成“钉子户”是不是显得很荒谬呢?或者,这个称谓原本就不应该有褒贬的意味,只不过是我们习惯性的认为它含有贬义。褒也好,贬也好,钉子毕竟是拔下去了,从此不复存在了。然而,这座“孤岛”上的小楼毕竟掀起过巨大的波澜,想完全风平浪静还需要时间。或者说,留下的钉子洞还需要慢慢填平。
纠纷终于解决了,纠纷的起因还重要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事情的细节还需要慢慢了解,目前只是粗略认为:一切皆因利益冲突而起,知道这个差不多就够了。或许这就是问题的实质。那么,让我们试着为他们算算帐吧,看看谁是其中的赢家。如果我说吴苹夫妇是最大的获益者,您会同意吗?也许会有人说:当然是,这鲜而易见。但我认为,既然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达成的协议,吴苹夫妇最终从协议中所获得的,应该是他们应得的。换句话说,他们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并没有获得额外的利益。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拉锯战”,吴苹夫妇付出了多大的精力?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那么,这些付出除了只获得了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就什么都得不到了吗?如果这样算起来好象还亏了是不是?但我可以肯定的说:别担心,不会的。可以预见的是:沙坪坝的那处门面房,也就是协议中由开发商交付给吴苹夫妇的房子,由于“姓吴”了,那么它的价值将不同以往,将大幅度增加,甚至会荫及邻里。不信?等着瞧。以现在吴苹夫妇的知名度,商机无限!这一点,我很有信心。
纠纷得以解决,乍一看,似乎皆大欢喜。但是,时间拖了三年之久,很难得出双赢或者多赢的结果。那么,谁亏了呢?我想至少这一带的居民多承受了三年不便利的生活,少享受了三年现代化建筑带来的新功用。这个损失怎么计算呢?我实在不知道,似乎也不好量化。不过,开发商的损失应该是可以量化的。在这三年里,开发商到底损失多少资金?这些资金的流向如何?将怎样弥补这些损失?或者说如何埋下这一单?最好向社会有个交代。这样做应该有必要,这片“热土”上的未来业主们会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他们一定想搞清楚那些“白花花银子”是转嫁或者转移的?还是开发商自己消化的?谁都想心里落个明白。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