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總統陳水扁。(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證實離婚後,前夫趙建銘曾公開離婚協議書影本,當時律師李怡貞看了第九條,就說「超級奇怪。」結果陳水扁今就公開向陳幸妤道歉,並說離婚協議書是自己處理的。李怡貞對此也直言,「對於不要臉的人,喊話有用的話,律師就不用存在了,阿扁應該要知道這點才對。」
先前趙建銘公開離婚協議書影本後,李怡貞就發文表示第九條「超級奇怪」,上面寫著「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由雙方各執乙份保存」,請問趙建銘一份,陳幸妤一份,那另外一份呢?「看來就是自己打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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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今天陳水扁就發文表示,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是由他親自處理,也是他叫陳幸妤不要請律師,是他誤判自己還有處理離婚協議的能力,也誤判對人性本善的認知,以為趙建銘會遵守還款承諾,因此就把要求歸還2300萬的條款刪掉了。沒想到當時錯誤的決定,就讓討回2300萬的路充滿艱辛,「幸妤,對不起,是爸爸錯看他了。」
李怡貞:喊話有用,律師就不用存在了
對此,李怡貞有在臉書粉專上發文表示,陳水扁其實是很優秀的律師前輩,沒想到對方竟然為了女兒公開發布這篇文章。她表示,家事案件在調解後還會產生糾紛,通常不是一方太瘋、翻臉不認人,就是當事人太婦人之仁,認為對方離婚後還是個人,所以有所退讓。
李怡貞認為,趙建銘完全把前岳父在設計條款的最後一點溫柔踐踏了,對於不要臉的人,如果喊話有用,律師就不必存在了,陳水扁應該也知道這點才對。她最後也說,「我是覺得朝一個方向,讓陳幸妤去撤銷對三個孩子的贈與,並且也讓孩子簽署對趙建銘的債權讓與的同意書,陳幸妤就可以直接對趙建銘提告要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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