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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事司法体系迎重大变革 检察厅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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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日,在位于首尔瑞草洞的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及高等检察厅前,相关人员正在拆除牌匾。【图片提供 韩联社】


韩国刑事司法体系迎来重大历史性变革,根据2日起施行的《公诉厅法》《刑事诉讼法》《政府组织法》修正案,成立于1948年的韩国检察厅将退出历史舞台,原有的侦查与起诉职能将被拆分,由新设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承担。韩国将正式确立侦查与起诉相分离的新刑事司法架构。

公诉厅将主要负责申请令状、提起和维持公诉以及要求补充侦查等工作。重大犯罪调查厅则负责腐败、经济、军工、毒品、国家安全、网络犯罪等重大犯罪的调查。一般刑事案件则主要由警方等侦查机关负责。

公诉厅在组织和职能上与原检察体系联系较为紧密。新机构将保留检察官制度,由检察总长担任公诉厅厅长,并设置广域、地方公诉厅及支厅。但转入重大犯罪调查厅的原检察官将不再具有检察官身份,也无法行使提起公诉等检察职权。
 

检察厅的废除以及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的设立,是共同民主党长期推动检察制度改革的结果。过去,在针对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前法务部长官曹国的调查过程中,同时拥有侦查权和起诉权的检察机关被批评权力过于集中。文在寅政府期间成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制衡检察机关,同时大幅缩减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李在明政府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改革,通过成立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彻底取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围绕改革的影响,韩国社会仍存在不同看法。支持改革的观点认为,分离侦查权和起诉权有助于防止司法权力过度集中。也有意见担心侦查与起诉机构分离后,可能出现案件处理延迟、机构间协调困难以及案件遗漏等问题。

文在寅政府时期推行的检察改革也曾面临舆论争议。当时,改革被部分舆论批评为意在维护陷入“公正性”争议的时任法务部长官曹国,反对相关改革的时任检察总长尹锡悦随后进入政界并当选总统。

对于现政府推动废止检察厅的改革,随着女高中生遇害案(“张润基案”)、济州失踪案等涉及警方人员的争议相继出现,韩国社会也曾出现要求保留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权的声音,但相关主张最终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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