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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起草白皮书学者:基本法依据中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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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参与起草一国两制白皮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接受人民日报访问,强调基本法的依据是中国宪法而非中英联合声明。

强世功指出,白皮书特别强调香港宪制的最终基础乃是中国宪法。强世功说,香港社会普遍认为,基本法是香港的宪制性法律,是香港的最高法律,同时将基本法的依据诉诸中英联合声明,主张基本法是这个国际条约的法律化。针对这种流行的理解,白皮书特别强调指出,基本法的依据是中国宪法。为此,白皮书不仅指出联合声明签署之前宪法第31条的规定,并详细列举中央公布的十二条对港方针,而且明确指出“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构成了香港的宪制基础”。这显然是指香港的宪制地位包括宪法,基本法必须放在中国宪法框架内,是中国宪法框架里确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这就把基本法和宪法的关系,把香港特区与国家整个宪政体制的关系讲清楚了。

“一国两制乃是全新的事业,在实践中必然面临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总结。白皮书最后一部分将当前面临的问题总结为五个方面,但核心在于处理好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强世功总结:“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中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的高度自治源于中央授权。因此,两制的关系要始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它制度和原则。只要坚持这个根本原则,那么一国两制中面临的问题就可以在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强世功认为,白皮书特别强调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以往人们对主权的理解多集中于外交、国防,按照这种理解,香港不少人主张除了外交、国防,中央在香港行使主权就在干预香港事务,以至于基本法规定了人大释法,但香港却有人反对人大释法,认为释法是破坏香港法治。白皮书在强调中央在香港实行主权的同时,对主权权力进行细化,特别提出“全面管治权”这个概念,表明中央依照基本法对香港拥有更多的权力,包括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行政长官对中央述职、指导特区政府施政等,都属于管治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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