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上月26日冲入公民广场后被捕,须于今日下午返警署报到。他昨日表示今日将会拒绝保释,不怕被拘留48小时或即时被落案起诉。他解释,保释程序已沦为警方打压示威者、限制行动者自由的工具,是警方强加于行动者的「金刚箍」。

岑敖晖批评保释程序沦为警方限制行动者自由工具。
上月26日的「重夺公民广场」行动,共有74人被捕,理由是非法集会和强行进入政府建筑物,这是间接触发占领运动爆发的事件。岑敖晖是当日被捕者之一,他须于今天下午3点到中区警署向警方报到。他说,按过往经验,警方鲜有在拘捕行动者后短期内对其落案起诉,更试过在事件发生后超过一年才正式落案起诉。
他批评警方此举表面上看似合情合理合法,实质却是滥用保释、报到程序赋予的权力,限制被捕者行动的自由。
促即时检控或无条件释放
岑敖晖表示,会向警方表明拒绝保释,要求警方决定即时检控或无条件释放他。他进一步解释,保释期间,行动者往往会忧心因参加社运再次被捕,遭到警方立即起诉,对他们的心理构成压力,令到他们不敢参加其他抗争运动。
而在9.26行动之中,一共有74人被捕,但当中只有十数名朋友需要保释报到,其余被捕者一概不用,岑敖晖质疑警方此举是否含有政治意图,打算选择性检控。
保释是警方与当事人的协定,假若当事人拒绝保释,警方便有权把当事人拘捕最多48小时,并且要决定无条件释放或即时检控当事人。岑敖晖说,参与抗命行动,便预了要承担相关责任,包括被捕、被检控、留案底和入狱。因此,被拘留48小时或被即时落案起诉,其实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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