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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走钢丝的司法改革

司法原来承担的社会调解功能,社会稳定功能逐渐消失。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高调推出司法改革,将之抬高到建设全面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地步。这个事先就高调宣传的会议,从会议公报来看,的确有许多亮点。但在很多人看来,也有诸多隐忧,这种忧虑,似乎也是有道理的,比如说,公报似乎过分地强调了党对法治改革的领导,强调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遭人诟病的政法委没有撤,而司法独立,却依旧提的是如何保障司法的独立审判。但怎么保障,仅仅靠公报提出的那点技术手段,是否可以做到,令人堪忧。当然,最令人忧虑的,是无论公报还是后来对公报的说明,都没有提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党大还是法大?没有强调像以前曾经强调过的:党要在法律之下工作。

我不怀疑这一届的中共领导人司法改革的意向。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决心还是蛮大的。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中共尽管一直强调建设法治国家,但司法的功能却一直在退化。党管司法的结果,变成了地方党委通过政法委来管司法,在很多地方,就变成了地方党委书记个人管司法。司法地方化和个人化倾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的严重。很多案件被有权势的人干预,变成了政治案,个人喜好案。甚至,一些地方官员,凭借司法手段,谋财害命,侵夺民营资本家的资产和性命。同时,司法腐败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变得更加猖獗,民众打官司,无论有理无理,都得两边送钱。

结果,司法原来承担的社会调解功能,社会稳定功能逐渐消失。很少有人对司法判决服气,上访越来越多。人们明白,真正能解决问题的,还是党政领导,官越大,越有效。于此相关,群体性事件也逐年增加,社会的动荡加剧。正因为如此,这些年维稳体制才大行其道。靠警察,靠行政力量强行维稳,才能勉强把事态控制住。但由此带来的统治成本奇高,长此以往,难以为继。

所以,改革司法,激活司法,顺带着激活人大,显然是这一届中共领导人不得不做的事情。形势比人强,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们的决心。

但是,就跟他们在三中全会上要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一样,他们担心这样的改革带来的自由空气,会危及中共的地位,所以,会加大对媒体和舆论的控制,形成了一边要放开,一边要严控的吊诡局面。同样,在司法改革中,他们也担心这样的改革,会削弱党的领导,所以,干脆连法大还是党大,也不提了,在这个问题上含糊其辞,任人解读。

其实,市场化改革也好,司法改革也罢,都是有大路可走的,但过分的担忧,却把这样的改革,拉到了一条钢丝上,走起来左右摇摆,风险巨大。担心因失去权力的机构和官员,各种利益集团,会利用改革方案中的某些条款,做不利于改革的解读,不让干预具体的案件,人家可以整体干预司法队伍,干预司法的走向。一句话,让改革根本走不下去,甚至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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