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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7:44 聯合報/ 記者黃羿馨/新竹即時報導 竊盜新竹莊男行經市區時,看見路旁停放一輛價值2萬5000元的腳踏車,竟徒手解除鎖頭後直接騎走,事後雖坦承犯行,但單車至今未追回,也未賠償車主。新竹地院依竊盜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莊男去年11月7日下午5時29分許,行經新竹市一處路段時,看見林姓男子所有的腳踏車停放路旁。該輛腳踏車車身為藍黑相間,並有「AMOG」圖案,價值約2萬5000元。
檢方調查,莊男見腳踏車停在路旁後起意行竊,以徒手方式將放置在腳踏車上的鎖頭解除,隨即將腳踏車騎走並離開現場。林男事後發現愛車不翼而飛,向警方報案,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循線追查,鎖定莊男涉案。
警詢時,莊男坦承偷走腳踏車。法官認為,莊男不思循正當途徑取得所需,僅為一時便利便竊取他人財物,任意侵害他人財產法益,行為應予譴責。雖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但遭竊腳踏車至今仍未歸還林男,也沒有取得林男諒解,更未實際賠償損失。
法官最終依竊盜罪判處莊男拘役50天,易科罰金5萬元。至於遭竊的腳踏車因仍未扣案、也未合法發還車主,法院另宣告沒收,若無法沒收將追徵其價額。全案可上訴。
新竹莊男行經市區時,看見路旁停放一輛價值2萬5000元的腳踏車,竟徒手解除鎖頭後直接騎走(示意圖)。記者黃羿馨/攝影 腳踏車 竊盜 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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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商的林男搭台鐵自強號列車時,將內有貨款60萬現金的包包放在座椅下方,施姓慣竊經過時發現,假意坐到林後面空位,卻用腳將包包勾出,偷走60萬後踢回原處。林要下車才發現鉅款不翼而飛,幸空位後方一名日籍女乘客目擊機警記下施男穿著、特徵,警調閱數百支監視器逮到施男,查扣花剩贓款39萬。法官判施男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3萬元,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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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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