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州西部警察署一名警察(A警长)曾虚假结案一名30多岁女性的失踪案,如今又被追加确认其以相同手法"自行结案"了另一起男性失踪案。该名男子在家属重新申报失踪的次日即本月22日被发现身亡。若警方从接报失踪初期便积极展开调查追踪、而非草草了事,或许这名失踪者本不至于走向死亡。目前警方已以渎职等罪名紧急逮捕A警长,并正重新排查其近1年内经手的所有失踪案件。
济州失踪案 A警长掩盖失踪案的手法不仅蹊跷,也令人难以置信到常理无法理解的地步。他曾于上月2日向该名死者家属解释称,"已与失踪者取得联系,人平安无事,只是不愿向家人透露自己的位置",随即解除了案件。此前,在今年5月一名女性的失踪申报受理后,A警长同样声称已与该女性取得联系,并向上级报告,在申报后仅2小时30分钟便自行草草结案,但实际通话记录并未得到证实,令人怀疑该报告本身即属捏造。这名女性目前同样下落不明——正是因为警方暗中"掩埋"案件,才导致侦查的黄金时间白白流失。
废除检察官补充侦查权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本月10月起施行,届时警方将独揽侦查的全部权限。然而,继光州女高中生遇害案之后,济州失踪案中同样暴露出警方伪造案情、暗中掩埋案件的问题,国民不禁对是否真的可以放心将侦查全权交由警方掌握而深感不安。在检察官目前仍握有补充侦查权的情况下,警方尚且能够随意搁置案件、甚至因涉案人系警察家属而刻意缩小案情,一旦警方独揽侦查权,届时又将发生何种局面,实在难以预料。
警方首先应当彻查失踪案件处理系统,制定相应补救措施。须假设此类案例可能不止一起,对尚未侦破的失踪案件展开彻底调查。此外,随着警方权限的大幅扩张,还须探索强化侦查专业性、确保道德操守的相应方案。若不具备承担侦查责任所需的能力,仅仅一味扩大警方权限,最终受害的终将是国民自身。
查看其它新闻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