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据金融监督院与企业银行提交给国会政务委员会国民之力议员申东煜的资料显示,企业银行中国法人与当地非银金融机构A公司签订协约,开展面向当地借款人的非面对面贷款业务。但放贷和偿还本息由与A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线上贷款平台B公司负责。
企业银行直接发放贷款资金,但借款人归还的本息先打入B公司指定账户,事后再与银行结算。但据调查,B公司擅自变更还款账户,未将借款人归还的本息汇给企业银行,私自挪用资金。
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实际还款仍做未还款或逾期处理,继而遭到催收或信用等级出现问题。
7月15日,企业银行公示事故金额为83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亿元)。事发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6月29日。企业银行虽以每日对照本息还款明细与实际到账金额的方式加以管理,但6月24日结算资金未汇入账户,借款人投诉增加才意识到事故发生。而金融监督院在接到报告后仅通报了事故案例,并未进行书面调查或现场检查。
据悉,除企业银行外,另有数十家中国金融机构遭到B公司相同手法的诈骗,中国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据金融圈人士称:“预计B公司事件给中国金融圈造成的总损失规模约合数万亿韩元,受害者最高可达数百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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