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市將自115學年度起,公立幼兒園普通班及集中式學前特教班班級導師,比照市立國中小班級導師,由市府全額補助午餐餐費,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雖表肯定,但究竟如何認定補助資格出現混亂,質疑在執行端會產生新的不公平。高市教師工會幼委會主委楊麓潔指出,幼兒園的午餐照顧,不能直接套用國中小「班級導師」的概念,幼兒因生活自理能力仍在發展,午餐期間不只是陪同用餐,更包含分餐、進食協助、飲食安全、如廁、清潔及午休轉銜等工作,將是幼兒園一天中,最需要團隊共同投入人力的時段之一。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實務上,幼兒園除班級導師外,兼任行政教師、教保員,以及其他教保服務人員,也可能因園所人力配置及輪值方式,實際進入班級協助午餐照顧,若政策僅以「是否掛名班級導師」作為補助標準,就可能出現2人共同照顧同一班幼兒午餐,卻只有其中1人獲得補助的不合理情況。楊麓潔認為,政策既然是為了支持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在午餐時間承擔幼兒照顧與指導工作,補助資格就應回到「實際工作事實」,而非僵化地以職稱或行政編制作為唯一判準。對於幼兒園午餐補助,高市教師工會提出2點訴求:一、擴大午餐補助適用對象:補助範圍應由「班級導師」擴及實際參與幼兒午餐照顧及指導的教保服務人員,符合幼兒園團隊共同照顧的實際工作型態。二、建立明確一致的認定標準:教育局應儘速釐清補助資格,兼任行政或未掛名班級導師者,只要實際、固定承擔午餐時段幼兒照顧與班級支援工作,即應納入補助,避免各園自行解讀,造成同工不同待遇。高市教師工會強調,幼兒園有不同於國中小的照顧需求,政策不能用「職稱」切割大家共同承擔的工作,誰實際投入幼兒午餐照顧,誰就應獲得相應支持。開學在即,市府既然已跨出值得肯定的第一步,更應把最後一哩路做好,讓午餐補助真正符合幼教現場,而不是讓第一線為了「誰才算午餐指導者」再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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