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躲在植物后偷拍一对男女发生性行为,数月后以视频威胁女子,向她勒索现金和性服务。警方展开调查后,他还试图要求女子撤案,并在案件调查期间再次对另一对情侣下手。
据亚洲新闻台CNA报道,33岁新加坡男子Mohammad Sharulnaim Miswan今天(25日)被判坐牢两年十个月和鞭打三下。
他承认三项控状,包括勒索、妨碍司法公正,以及非法禁锢。另外两项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躲在植物后偷拍五段视频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4年1月15日凌晨约1点,经过一个多层停车场的屋顶花园时,看到一名35岁女子和39岁男子。
他怀疑两人可能会发生性行为,于是躲在植物后偷拍,共拍下五段两人发生性行为时的视频,部分画面还拍到两人的脸。他期间甚至一度换到另一个位置,以取得更好的拍摄角度。
数月后的5月6日,女子带儿子到诊所看病时遇到被告。被告告诉女子自己拥有她在屋顶花园发生性行为的视频,并向她展示截图。
被告之后声称要报警或把视频上传网络。女子一度提出给他300元,但被告认为金额太低,先后索要2000元和1500元。
被告之后要求女子支付1000元,并同他发生性关系,声称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就会删除视频。
女子拒绝性要求,并同意隔天支付1300元。不过,她之后在视频中男子的建议下报警。
被告当时并不知道女子已经报警,还向她发送一张警察局的照片,声称自己准备报案。女子没有回复后,被告转而联系视频中的男子,并再次作出威胁。
男子感到受威胁,并表示愿意代女子支付1000元,因为女子只有300元。他也恳求被告不要再为难女子,指她还需要照顾年幼的儿子和母亲。
两人最终都没有支付这笔款项,被告随后被警方逮捕。
调查期间要求女子撤案
警方展开调查后,被告在2024年9月在一家超市找到女子的姐姐,并告诉对方自己拥有女子的不雅视频。
被告之后要求女子告诉查案人员,她不希望继续追究案件。隔月,被告再次遇到女子时,又恳求女子撤案,并要求女子向警方谎称两人是亲属。
他也提出送礼和提供经济援助,希望女子不要继续追究。女子的姐姐当天也报警处理。
#案件调查期间再对另一对情侣下手
案件仍在调查期间,被告在去年2月25日发现另一对20多岁的情侣在停放于多层停车场的汽车内发生性行为,并拍下照片。
他随后敲打车窗,要求两人下车,并谎称自己曾是警员,还声称已拍下两人发生性行为的视频,并会报警。
情侣试图离开时,被告开车拦住两人,并坚持要载女子回家。
女子上车后,被告锁上车门并把她载走。抵达女子住家后,他看到女子的男友在那里等候,被告一度不让女子下车,直到后来才打开车门让她离开。
女子过后报警,被告再次被捕。
法官:行为对妻子伤害最深
法官判刑时指出,被告的行为经过预谋,并表示他的行为对妻子造成的伤害最深。
被告的妻子当天抱着两人一个月大的婴儿到法庭,并在庭上落泪。
法官也告诉被告,因为他的行为,孩子接下来一段时间将在父亲缺席的情况下成长,而妻子则必须在他服刑期间继续照顾孩子。
勒索相关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两年至五年,以及鞭刑。妨碍司法公正可被判坐牢最长七年和罚款。非法禁锢则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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