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上稿10:58更新時間14:53具大學學歷且曾任翻譯工作的黃姓女子,受未曾謀面的網友以日薪4000元及包辦機酒為代價,從泰國代為託運行李箱回台,黃女搭機抵達高雄小港國際機場時,當場被海關查獲3.7公斤的海洛因,法官依運毒罪判徒刑8年6月。判決指出,今年4月間,黃女透過通訊軟體受綽號「林仕華」、「陸凱杰」的男子委託,由對方免費提供機票與住宿安排赴泰。4月11日,黃女在泰國飯店收受不詳男子交付的行李箱後,於次日凌晨搭乘泰國亞洲航空班機飛抵高雄機場,隨即遭海關攔查,起獲市價逾千萬元、重3738公克的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黃女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有聽說不能任意將他人行李箱帶回國,但不曉得行李箱裡裝的是毒品。法官認為,黃女擁有大學學歷且從事翻譯,明知不能隨意幫陌生人託運行李,且對方給予的報酬遠高於一般運費,顯已預見行李箱內極可能夾藏管制毒品,卻仍基於「不確定故意」參與運輸,應論以共同正犯。法官考量黃女自偵查至審理階段均坦承犯行,符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自白減刑規定,且她僅為最底層運毒人員,尚未取得約定報酬即遭查獲,毒品未流入市面,若科以最低法定刑仍嫌情輕法重,遂再依法酌量減刑,遞減後判徒刑8年6月,可上訴。☆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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