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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醒著卻「緊閉雙眼」!民宿男深夜闖房猥褻 法院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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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間民宿業者的兒子趁女子在房內休息,深夜潛入房間打手槍,甚至射在女子床上。女子察覺異狀後,假裝熟睡、緊閉雙眼,未料仍遭侵犯,當時一度引發熱議;屏東地方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刑7個月;考量他已賠償30萬元並完成和解,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王男趁女子在房間休息時進入,進行猥褻行為。女子向警方表示,當時自己原本瞇著眼,感覺有人再次進入房間,對方走到床尾時似乎正在看著她,於是她假裝翻身側躺,並緊閉雙眼。隨後,她聽見自慰聲響,接著感覺到體液噴灑在床上。

檢方原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法院審理認為,女子當時雖然已醒來,卻未睜眼、說話、起身或以動作抗拒,沒有證據證明王男明知女子清醒仍犯案。王男也供稱,當下不知道女子究竟是睡著還是清醒,因此法院認定,應依其主觀認知,論以乘機猥褻罪,而非強制猥褻罪。

法官指出,王男雖未直接接觸女子身體,但行為仍屬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侵害性自主及性道德感情的猥褻行為,造成女子心理陰影,仍應予以非難。

法院審酌王男過去沒有故意犯罪遭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紀錄,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女子以30萬元達成和解,且已全數給付,認為有彌補被害人損害的具體行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7個月,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完成3場次法治教育課程。若違反相關負擔且情節重大,法院仍可依法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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