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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文严防虚假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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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要求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

据11月10日报道,《规定》共分为五条,分别从新闻记者采访的基本规范、新闻机构管理的基本职责、虚假报道的处理规则和法律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对防止虚假报道做出规定。《规定》要求,记者必须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采访;必须坚持实地采访,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针对目前媒体未经核实使用网络信息编写报道造成严重虚假新闻等问题,《规定》要求,“新闻机构要严格使用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不得直接采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

《规定》还明确要求,新闻机构须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的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凡经调查核实认定报道存在虚假或者失实的,新闻机构应当在本媒体上及时发表更正,消除影响。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指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对违反《规定》的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中国最近的一则假新闻报道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文件),下简称《47号文件》。该新闻最早出现在8月11日的网络上。随后,《广州日报》在13日以大幅篇幅进行了报道;就在同一天,新华网也发了相同题材的稿子;而且,央视更是在4频道与新闻频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随后,国内众多媒体都以《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为题进行了大量报道,一时间网友们议论纷纷,占主流的观点是为这一“减负”措施叫好。

国家税务总局8月15日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47号文件”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税务总局表示,该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此外假新闻报道还有7月份中国银监会表示“九成农信社濒临倒闭”的报道及广电总局叫停新版电视剧《水浒传》网播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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