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高温达三十六度,创六十一年之最,市局居然通知全体民警着长袖衬衣,打领带上班。次日又通知民警作短袖。第三日又通知白天着短袖,夜晚着长袖。第四日温度降至三至五度,全市民警起床不知穿什么衣服好了,翘首盼望最新指示的到来。一问:《公安机关内务条例》还有用吗?条例明文规定什么季节穿什么衣服,换装季节可以混穿,民警是听条例的,还是听瞎指挥的?二问:上级指示就如此随便、如此廉价吗?三问:民警什么季节穿什么服装,作为基层领导和民警无人不知,没人不晓,有必要闭门造车、胡乱指挥、再三指示吗?四问这是在着装上岗,还是在搞服装秀?
关于公安机关内务秩序建设问题,公安部早就颁布了《内务条例》,并在全国公安机关执行多年,它是警队正规化建设的依据。可是,我们却撇开《内务条例》另搞一套,并且其中许多内容与《内务条例》背道而驰。法律法规与乡规民约谁大?如果大家都各行其是,或倒行逆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不按国家和上级的政策、法律法规办事,那结果就是法将不法,国将不国!
乱套的正规化建设必将导致乱套的行为。
有机关规定,民警早晨上班必须着警服才能进机关大院,弄得女民警在大街边围着圈子换衣服,成为群众笑谈;将"机关内部规范化建设"扩大化,要求派出所门前不能有尘埃脚印;民警鞋子上不能沾泥巴。问:这还叫派出所吗?难道要让群众穿着鞋套到派出所办事不成?民警天天要走村串户,脚上能不沾泥吗?机关每天检查派出所十多次,已经凌晨了,有个单位还把民警全部通知到派出所捡树叶、扫楼梯。有人说,如果用这种精神去干企业,肯定超过比尔.盖茨。
某分局为了正规划建设达标,每个派出所投资五十余万。派出所专门请来了形象设计公司、花木公司、装饰公司、清洁公司。把派出所里里外外重新改装了一遍,左边的搬至右边,分开的搬至一堆,楼上的搬至楼下。把办公用的桌、柜、椅全部集中至办公室中间,全部清洗一遍,用小刷儿除去缝隙灰尘,洒上香水,关紧门窗,防止尘埃进入,不准民警进去办公,防止踏脏地板,等待上级正规化建设检查。但是,百密一疏,还是"叶儿惹了祸"。那缺少阳光、氧气的花卉掉了三片叶子在花钵之中,结果所长被当场宣布下课。
王立军在市局一个文件上说:"公安部在全国用了一千八百个亿搞什么'三基建设',居然没把刑侦建设列入其中。三年前,有五万多个大要案没破,连非洲国家都不如的刑侦技术能破吗?"前一句话是对当年周永康领导的公安部工作的否定。后一句话是对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工作的否定。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是干什么吃的,怎么把刑侦队伍建设得连非洲国家都不如了呢?如此多的大要案没破,民警干什么去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干什么去了?一句话说到底:公安部不行,重庆市政法委无能。类似言语,王立军在不同场合多次流露。于是就有人在想:别人不行,你可行吧。那么,王立军行不行呢?人们拭目以待。待来的结果却令人大所失望。前任公安局领导起码还干了几件诸如修办公大楼、分县局领导高配、提高民警待遇之类的令人满意的政绩,而王立军呢?即使有被称道之作也经不起推敲,更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这几年,瞎折腾在重庆市公安局表现尤其充分,并且无处不有,无处不在,害人不浅。譬如在摄氏五十多度的夏天,把全市所谓的什么人才,从四面八方浩浩荡荡(有的在几百公里的郊外)召集到市局大院去照相。为了不迟到,有的头天就去候着,有的星夜赶路前往。照相时要不断更换服装,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在毫无遮拦的男女之间。由于星夜劳顿,由于没有吃喝,由于烈日暴晒,由于高度紧张,由于心虚胆怯,导致多名"栋梁"当场晕倒。这场面跟拍大戏的群众演员一样,只需几分钟,摆个POSE了事,结果把"群众演员"曝晒了一整天。一张照片,哪里都可以照,为何必须弄去市局大院照呢?这不是瞎折腾、大糊弄是什么?
民警夜间工作,规定内要穿衬衣、打领带;外要穿常服、防弹衣、反光背心、八大件。这是工作吗?莫说工作,弄得民警因负重走路都困难-类似瞎指挥这几年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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