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縣龍鳳漁港虐狗案,官方對飼主祭出最高7.5萬罰款,飼主可能丟掉工作。挨打的狗狗被動防所帶回沒入保護。(圖/翻攝苗栗縣動物防疫所臉書)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8日傍晚發生虐狗案,縣政府調查確認違規事實明確,犬隻裁處沒入保護,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以最高額7萬5,000元裁罰林姓飼主。另外,林男被肉搜身份為竹南鎮公所約用外勤員工,鎮長方進興譴責虐待動物,承諾公所將立即召開內部考核會議,依相關管理規定與勞基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苗栗縣動物防疫保護所指出,針對社群媒體流傳龍鳳漁港有飼主以牽繩鞭打犬隻影片,動防所10日通知林姓飼主到案陳述意見,林某指當時帶犬隻至龍鳳漁港釣魚及遛狗,期間犬隻未繫牽繩,對一對情侶所帶的犬隻有生理反應的動作,雙方因此發生口角,林姓飼主將自己的犬隻拉回,並以牽繩揮打犬隻教訓。

▲苗栗縣龍鳳漁港虐狗案,官方對飼主祭出最高7.5萬罰款,飼主可能丟掉工作。挨打的狗狗被動防所帶回沒入保護。(圖/翻攝苗栗縣動物防疫所臉書)
動防所說,經向林姓飼主說明相關規定後,本所已將該犬隻沒入,初步經獸醫檢查,犬隻目前身體狀況良好,後續將持續進行照護及相關處置。依民眾提供影片、當事人陳述及相關事證,飼主違規事實已屬明確,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本案將以最高額7萬5,000元裁罰。

▲苗栗縣龍鳳漁港虐狗案,官方對林姓飼主祭出最高7.5萬罰款,飼主可能丟掉工作。(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另外,林姓飼主遭網友肉搜身份為竹南鎮公所外聘員工,竹南鎮公所昨傍晚也發表聲明。鎮長方進與說,公所全體上下對於任何虐待或不當對待動物行為,均予以最高度的嚴厲譴責,動物生命尊嚴不容侵犯,公所絕不護短、絕不寬貸。同時,公所將立即召開內部考核會議,依相關管理規定與勞基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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