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揪出威胁邓玉娇母的狗吏

声明:本文转载自 「人民网BBS」,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解除两夏律师的委托是源于邓母认为律师说女儿可能被“强奸”了,作为看客,认为其实这是对律师最大的误解,律师只是说案中的黄、邓两人开始的加害行为符合强奸的过程,强奸罪不一定是“得逞”了才算,“未遂”也是一种强奸罪,而“两夏”律师正是准备延着强奸未遂的思路去为当事人辩护,估计邓母听了某些人的挑拔,说律师说你女儿被强奸了,我们问了,根本不是这样的,这个律师简直胡说八道,他那样说,你女儿将来怎么做人?这个律师怎么这样炒作?而对于一个不懂法的农妇来说,本来已经问了女儿被强奸没有,女儿说没有,现在律师说可能被强奸了,这律师不是胡说吗,但邓母却不知道,律师并没有胡说,律师只是说邓、黄两人不法侵害的过程符合强奸要件,将按强奸罪辩护,并没说被“强奸了”,这个辨护思路对于邓玉娇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是天大的好事,是求生的邓玉娇的生命所系、希望所在、支持所宗,如果邓母好好保存了证物,并劝女儿充分表述,详细回忆,与律师密切配合,如果邓母不听别人挑拔(尽管他不承认,但种种事实表明,还是有人挑拔了)案件可能是另一个样了,结果可能是既无罪也无心智问题,而是一个正当防卫问题。

尽管如此,邓案有今天也算不错,符合高法一位发言人所说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既扬善又抑恶,既安民又抚官。但邓案能有今天,首任两律师实则功不可没,后面两个律师是捡便宜了,是首任律师甘冒道德风险杀开了一条血路才为后面两律师开创了顺利的局面,当事人以及许许多多关心邓案的人们,都最应该感谢两夏律师,应向他们致敬!中国就是缺少他们这样有人情味有正义感,且尚未被金钱腐蚀殆尽和被权势完全迷晕的律师。邓玉娇案今天的结果,首任律师功不可没。他们既是失败者也是胜利者,虽败犹荣。笔者为两位律师鲜上两束鲜花。

虽然笔对邓母恩将仇报还是不太顺气,但终究还能理解了,因为她的身份和知识以及所处的环境决定了她不可能想到那么多,不可能不受外界的影响,加之后来联系渠道不通,律师的真实想法不能传达到邓母,双方失去了沟通的机会,因而邓母也就不可能作出准确的判断。但这谁都不怪谁啊。一切结束了,一切都应和解,结果是好的,过程也可忽略啊!立言存照。是为小记。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