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與女子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交往長達6年,平均每個月見面2、3次並發生性行為,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200萬元。不過,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裁定駁回人妻的訴求,小美免賠。

▲小美主張與阿強交往時,並不知道對方已婚。(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小美明知阿強已婚,仍發展出交往關係,不僅在私人社團、群組傳送露骨、鹹濕的對話,還一起去參加群組活動、拍攝親暱照片,阿強已經向她坦承外遇,雙方在交往期間平均每個月見面2、3次,並且都有發生性行為,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200萬元。
小美則辯稱不知道阿強已婚,她是在2018年間透過網路認識阿強,阿強從未告知婚姻狀況,甚至在交友平台將感情狀態設置為「未知」,就連與阿強關係很好的乾妹也不知道男方的婚姻狀況;後來她在2025年3月提出分手,阿強卻以私密照片威脅、上門恐嚇,她還因此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阿強自稱在交往初期就告知小美已婚的事情,但經查,他也確實在交友網站隱瞞婚姻狀態,連乾妹都一度以為他早已離婚,因而留下「6年前,我以為他離婚了,因為你們這次爆發,我才知道沒有」等訊息。
法官認為,小美主張在交往期間不知道阿強已婚,並非不可能,而且阿強立場偏頗,其說詞可信性低落,無法僅憑單一說詞就認定女方是「明知故犯」,最終因證據不足,裁定駁回人妻的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
(一)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二)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三) 防止老人受虐,請撥打110、113。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